郎庆祥和金玉珍亲眼看到,林思成陪著张宗宪一家在餐厅吃饭————



郎庆祥冷著脸:「你来做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当然是受周志林与李承楷委托,代理《朱子手稿》的案件!」



「你报的案?」



「对!」



郎庆祥猛的一顿。



一瞬间,他想明白了所有的关节:林思成,就是在针对他。



他让张远帆不参与竞拍,然后又故意抬价,打乱拍卖师的节奏,导致手稿少拍了几千万。



然后,他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蛊惑张宗宪撤消委托,又掇周志林和李承楷悔拍。



最后,他又代理周志林和李承楷应诉,甚至于恶人先告状,向警察报案:称他们和邦翰司欺诈销售。



等于,从头到尾都是他在捣乱,甚至现在都还在捣乱————



郎庆祥眯著眼睛:「林总,我和你有仇?」



「没有,以前从来没见过!」



「那为什么?」



林思成没说话,看了看郎庆祥,又看了看金玉珍。



「郎总,你和金夫人是旗人?」



郎庆祥愣了一下:「有什么关系?」



林思成摇摇头:「只是随口一问。」



确实和他没关系,但和张宗宪有关系,更和当初从故宫丢的那三十卷《二程集》有关系。



稍一顿,林思成缓缓开口:「郎总,我主要从事文物研究,有钱有闲的时候也会搞一搞收藏。偶尔的时候,也会帮朋友鉴定一下————」



「有的时候,如果朋友喜欢,我也会转让一两件————但有一点:我从来不骗人,也从来不害人————」



郎庆祥眯住了眼睛:「你什么意思?」



「就你想的那个意思!」



郎庆祥气极反笑:「你知道个寄吧————」



「当当当————」警察敲了两下桌子,「再骂人就带回去!」



郎庆祥闭上了嘴:他们现在是嫌疑人,说带出去就能带出去。



所以我不和你争,我让律师说。



把我逼急了,我请大使来————



经济案件属于轻案,按照正常的程序: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如果是外籍人士,可以允许在律师的陪同下接受讯问。



又因为物证比较特殊,需要的专业性较高,且双方的陈述存在重大矛盾。



其次,双方均提出尽快质证的要求,所以警方安排了这一场比较特殊的辩认程序:嫌疑人、受害人的代理人,且双方律师全部在场。由警方组织并控制,对物证进行辨认。



对三方而言,都会省去很多很多的麻烦。



拍卖方和委托方怕悔拍方暗度陈仓:不需要多,把他们拖在这儿一个星期,周志林和李承楷至少能把财产转走大半。



但这只是其次,他们最怕的是人跑了:必须得让这两位亲口承认,他们是受了张宗宪的委托,才参与竞拍。



只有把张宗宪扯进来,才能炒起更大的热度。



林思成就一个目的:要钱,而且越快越好,能赔多快赔多快。



警方是为了控制影响:港岛的律师有多能整么蛾子,他们又不是没见识过?



信不信最多不超过四十八小时,他们就能整出好几篇小作文,堂而皇之的登在境外的主流媒体上?



什么暗箱操作,什么里外勾结,绝对给你编的整整齐齐。



所以,既然能快办快结,为什么非要等到引起舆论之后?



由此,三方罕见的达成了一致。



不是程序不合规,恰恰相反,不要太合规。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籍人士涉案,都可以申请这一套程序。



有的时候,甚至会有外交人员在场。



只是因为要保证侦查活动的单向性和保密性,害怕串供,一般的情况下警方不会同意。



所以林颐想不通,包括冯莱恩、郎庆祥与金玉珍同样想不通:警方哪来的自信?



今天的辨认环节如果辨认不出什么,当天就得把他们放回去————



警察讲了一下流程,著重强调秩序:让谁开口,谁才能说话。



双方表示接受。



来之前通知过,林颐带来了所有她觉得有必要的文件:



《入场协议》、《竞拍合同》、拍场录像、《履约催告函》。



以及图册、照片、海报传单等宣传资料。



之所以拿这些,是为了说明:拍卖方在开拍前已明确告知客人所有的免责内容。



林林总总一大堆,摆满了两张桌子。再看对面,空空如也。



林颐看了看谭筝,「谭律师,警官明确告知我,警方之所以传唤,是因为你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欺诈销售。」



「现在,证据呢?难道,你就靠一张嘴?」



谭筝笑了笑:「对,我靠一张嘴就够了,不像林律师,需要一大堆!」



林颐撇了撇嘴:「希望稍后谭律师也能像现在这么自信————」



话还没说完,主持的警官又敲了一下桌子:「再吵全轰出去?」



两人识趣的闭上嘴,警官看了看林思成,又叹了口气。



乍一看,这个香港女人一上来就挑事。其实,她在给谭筝设置情绪陷阱。



问题是,这位谭律师今天就是来摆样子的。林律师,你今天的对手是那个男的————(3/3)

章节目录

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眀智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眀智并收藏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