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千六百三十一章 案情
没有接话,继续擦他的铁棍。
楚月没有再多问,但那天晚上她分干粮的时候多给了伍六七一块。
伍六七接过去,道了声谢。
楚月说:“不用谢,吃你的。”
伍六七没有再多说话,低头啃着那块干粮,像是在用那道被仔细咀嚼过的干粮边缘替今晚的守夜留出足够的余量。
伍六七离开的这些天。他说是去前面的镇上采买些干粮和药品。
楚月也没有在意,她正蹲在溪边洗她那件已经脏得看不出本色的外袍,搓得满手都是泡沫。
朱怡铄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望着溪水发呆。
这两天赶路太急,他也没怎么好好休息,此刻坐在暖融融的日光下,眼皮有些沉。
伍六七回来的时候不仅带回了干粮和药品,还带回了一摞用油布包着的纸。
他把东西放在朱怡铄面前,看了楚月一眼,没有立刻说话。楚月正背对着他们在火堆边烤外袍,没有注意这边。
伍六七压低声音:“殿下,属下把楚姑娘当年的案卷调出来看了。”
朱怡铄接过那摞纸,没有立刻翻开。
他看了一眼楚月的背影,然后低下头,解开了油布。
案卷很厚,足有几十页。
朱怡铄就着火光一页一页地翻看。
案卷的前面几页是安州府提交的案情陈述,写得冠冕堂皇——“凶犯楚月,年十六,安州府柳河县人氏。因家庭琐事与继父陆德昌发生争执,持柴刀将其砍杀,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案发后畏罪潜逃,至今未获。请求朝廷通缉。”
陈述的末尾附着安州府知府陆天尧的签名和官印。
朱怡铄继续往下翻,后面的内容让他看得越来越慢。
案卷里附了几份证词,有邻居的,有里正的,还有陆德昌生前常去的那家酒馆的掌柜的。
邻居王婆子的证词说:“陆德昌这个人,平日里就爱喝酒,喝醉了就打老婆打孩子。楚月那丫头从小就没少挨打,有一回被打得胳膊都抬不起来,还是我给她送的药。”
里正李老栓的证词说:“楚月她娘嫁给陆德昌之后,身上就没断过伤。有一回陆德昌喝醉了,拿凳子砸她,砸得她躺了半个月。楚月那丫头护着她娘,被陆德昌用鞭子抽了一顿。”
酒馆掌柜的证词说:“陆德昌这人喝酒不给钱是常事,我们也不敢惹他。他堂兄是安州知府,谁敢跟他要钱?他有一次喝醉了跟我说,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事就是娶了个好欺负的老婆,生了个好欺负的拖油瓶。”
朱怡铄的手指在纸页边缘停了一下。他翻到下一页,是楚月她娘的证词。那份证词很短,只有几行字:“民妇赵氏,系陆德昌之妻。事发当晚,民妇确见女儿楚月持刀砍伤陆德昌。民妇因害怕,未能阻拦。事后楚月逃走,民妇不知其去向。”
证词末尾按着一个模糊的红手印,像是被人按着强行画押的。
朱怡铄又往后翻了几页。后面是一份仵作的验尸记录,记录中写道——死者陆德昌,左颈及胸腹部有多处刀伤,致命伤为颈部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致死。
仵作在记录末尾加了一句备注:“死者左手小指及无名指有陈旧性骨折,
楚月没有再多问,但那天晚上她分干粮的时候多给了伍六七一块。
伍六七接过去,道了声谢。
楚月说:“不用谢,吃你的。”
伍六七没有再多说话,低头啃着那块干粮,像是在用那道被仔细咀嚼过的干粮边缘替今晚的守夜留出足够的余量。
伍六七离开的这些天。他说是去前面的镇上采买些干粮和药品。
楚月也没有在意,她正蹲在溪边洗她那件已经脏得看不出本色的外袍,搓得满手都是泡沫。
朱怡铄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望着溪水发呆。
这两天赶路太急,他也没怎么好好休息,此刻坐在暖融融的日光下,眼皮有些沉。
伍六七回来的时候不仅带回了干粮和药品,还带回了一摞用油布包着的纸。
他把东西放在朱怡铄面前,看了楚月一眼,没有立刻说话。楚月正背对着他们在火堆边烤外袍,没有注意这边。
伍六七压低声音:“殿下,属下把楚姑娘当年的案卷调出来看了。”
朱怡铄接过那摞纸,没有立刻翻开。
他看了一眼楚月的背影,然后低下头,解开了油布。
案卷很厚,足有几十页。
朱怡铄就着火光一页一页地翻看。
案卷的前面几页是安州府提交的案情陈述,写得冠冕堂皇——“凶犯楚月,年十六,安州府柳河县人氏。因家庭琐事与继父陆德昌发生争执,持柴刀将其砍杀,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案发后畏罪潜逃,至今未获。请求朝廷通缉。”
陈述的末尾附着安州府知府陆天尧的签名和官印。
朱怡铄继续往下翻,后面的内容让他看得越来越慢。
案卷里附了几份证词,有邻居的,有里正的,还有陆德昌生前常去的那家酒馆的掌柜的。
邻居王婆子的证词说:“陆德昌这个人,平日里就爱喝酒,喝醉了就打老婆打孩子。楚月那丫头从小就没少挨打,有一回被打得胳膊都抬不起来,还是我给她送的药。”
里正李老栓的证词说:“楚月她娘嫁给陆德昌之后,身上就没断过伤。有一回陆德昌喝醉了,拿凳子砸她,砸得她躺了半个月。楚月那丫头护着她娘,被陆德昌用鞭子抽了一顿。”
酒馆掌柜的证词说:“陆德昌这人喝酒不给钱是常事,我们也不敢惹他。他堂兄是安州知府,谁敢跟他要钱?他有一次喝醉了跟我说,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事就是娶了个好欺负的老婆,生了个好欺负的拖油瓶。”
朱怡铄的手指在纸页边缘停了一下。他翻到下一页,是楚月她娘的证词。那份证词很短,只有几行字:“民妇赵氏,系陆德昌之妻。事发当晚,民妇确见女儿楚月持刀砍伤陆德昌。民妇因害怕,未能阻拦。事后楚月逃走,民妇不知其去向。”
证词末尾按着一个模糊的红手印,像是被人按着强行画押的。
朱怡铄又往后翻了几页。后面是一份仵作的验尸记录,记录中写道——死者陆德昌,左颈及胸腹部有多处刀伤,致命伤为颈部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致死。
仵作在记录末尾加了一句备注:“死者左手小指及无名指有陈旧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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