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明王朝已经在逐渐的走向正规,首先国内流寇已经不成气候,满清那边也元气大伤。



如果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鲜衣怒马的少年英雄霍去病,留下了这句流传千古的名言。



朱兴明呢,如今的朱兴明年方十八,正当芳华。十八岁的年纪,对于朱兴明来说成亲确实早点,不过对于这个时代,他已经属于大龄青年了。



小诗诗年方十六,正值豆蔻年华。自己不能耽误了人家,要娶亲,就得抓紧。



太子选妃,那是要千里挑一甚至于万里挑一的。当年的懿安皇后张嫣,就是从几千个佳丽中,挑选出来的绝世美人。



朱兴明就不挑了,小诗诗自幼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料想也差不到那里去。



可是朱兴明身在四川,短时间内怕是回不了京城。不过这不重要,回不了京城,他也可以先把婚事定下来。



于是,朱兴明一封信送到了京城。



信是朱兴明亲笔书写,写给崇祯皇帝的。信上的内容也很接地气:父皇,儿臣想成亲了。为我老朱家绵延子嗣,儿臣在花家庄认识一贤良女子。父皇当听过此人,就是前吏部主事沈牧之之女。儿臣,愿娶此女为妻。非她太子妃,儿臣不做第二人想。



“旺财,旺财!去,去驿站找驿丞那个王八蛋,把这封信送到京城。”朱兴明折叠好书信,递给了旺财。



旺财“哦”了一声,随手揣进了怀里:“太子殿下,咱们什么时候回京?”



朱兴明一愣,看了眼旺财:“怎么,想京城了。”



旺财“嗯”了一声:“咱们这一出来就是好几年,殿下不想家么。”



“想啊,不然本宫为什么让你个王八蛋去送信。”



“哦,那奴婢去了。殿下,这信,是给诗诗姑娘的么?”



旺财今天有点反常,朱兴明上下打量着他:“你个没卵子的东西,问这么多干什么。狗胆包天,这也是你个王八蛋该问的么。”



军营生涯,戎马倥偬。朱兴明早已不是之前那个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太子了,其实朱兴明一直就没有彬彬有礼过。



只不过是宫规森严,在皇宫的时候,朱兴明即便是心不甘情不愿,也得装出温文尔雅的样子来。



自打自己带着十二团营平寇,此时的朱兴明已经沾染了一身的行伍之气。和大老粗们待久了,他也就粗话连篇了起来。



至于旺财,更是把朱兴明当成了自己的上司,而非昔日的主子更多一些。



这就是军纪,这就是军营生活。领兵打仗,你不可能文雅的起来,你也不可能彬彬有礼。



真要这样,你这个主帅早已被孤立。王八蛋,老子之类的话。这要是在京城,被执事太监听到,非惹出一番大祸不可。



至少,太监会苦苦相劝,然后搬出列祖列宗的各种规矩礼仪。甚至于闹得大了,闹到崇祯那里去,给太子按上一个品行不端的罪名。



其实,领兵在外打仗,比在京城舒服的多。至少,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礼仪束缚,没有那么多的教条。



在皇宫之中,站坐行立都得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礼仪。包括崇祯皇帝自己,从这一点来看,其实皇帝并不自由的。



旺财确实有些奇怪,面对朱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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