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偷是要赔的。



在这个工人工资普遍二三十,三四十的年代,看店的小姑娘,底薪加提成,再扣除店里东西被偷的损失,每月能赚上百块。



小姑娘激动得脸红了,干起活来只恨不得更卖力些。



顾父顾母每天都到店铺里转转,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做生意,也不指手画脚。



就这样,顾长清给小姑娘发工资的时候,也给他们两个发钱,一人50。



两人什么都没干,拿了儿子100块钱,觉得这个钱十分烫手。



“这咋行呢?没有说当父母的帮儿子做点事,还要儿子发工资的。”



“再说我和你爸也没做什么,成天就在这儿到处玩,你还把我俩的吃住都给管了。”



“我们怎么能要你的钱?”



顾父:“你现在还是学生,挣点钱也不容易,这个钱你拿回去自己攒着,以后娶媳妇。”



两人急着把钱塞还给顾长清,顾长清不要。



“这哪是什么工资?这是给你和我爸的零花钱。”



“你们千里迢迢从老家过来帮我做生意,总不能让你们手里连点零花钱都没有。”



“就算吃喝给你们管了,平常买点牙膏,牙刷,卫生纸,洗衣粉,那不都得花钱啊?”



“再买点衣服什么的,总不能一分钱没有。”



“你们能过来帮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这一下顾父顾母更加闲不住了,然后顾母就发现了新的商机,小吃店!



政策开放以后,以前只有国营和集体的饭店,现在私人可以开,街面上陆陆续续开出许多小吃店,早点店卖包子,馒头,炸油条,稀饭面条,烙饼,饺子,胡辣汤……



顾母做了一辈子家庭主妇,做点吃的那是手拿把掐,跟国营饭店的大师傅没法比,但是家常做个包子馒头,烙个饼,包点饺子之类的,家常手艺,也很符合普通大众的口味。



顾母来找顾长清商量:“长清啊,妈寻思,我和你爸也没什么事,就想开个小吃店。”



顾长清:“行啊!开!”



就这样,顾长清在学校附近给他们找了个小店铺,小吃店开起来了。



顾母拿出给自己家里做吃的劲头做小吃店,干净卫生用料足,待客爽朗热情。



生意好,生意非常好。



没做几天,顾父顾母就累得腰酸背痛,差点干不动了。



但是每天白花花的收入,一天赚的钱能顶人三五月工资,让他们不干,那是真舍不得呀。



顾母一咬牙,花了两块钱往村里打电话,让两个儿媳妇儿带着侄子侄女一起到京城来。



小孩要读书?



简单,到京城来读书,这边的教育还更好。



至于家里的地?别管了,让给邻居种。



“但是要签一份合同,每年象征性的收点粮食,不然时间长了怕说不清楚。”



所以说,人还是要多长见识。



顾母来到京城几个月,看见顾长清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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