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婉忙完工作,已经是日暮时分。



她收拾好东西,正打算离开——却被会议室内偷偷拘谨张望的舅舅给瞧见了。



江婉停下脚步,连忙迎过去。



“舅舅。”



韩青笑了,泪光婆娑,眉眼却尽是自豪和骄傲。



“小婉,你平时手底下管着这么多人,让他们给你工作……肯定很辛苦吧?你呀,已经是大领导了。”



老人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但他见江婉给一众同事开会,由着她下决断,由着她做主,其他人只能唯唯诺诺给领导点头。



那一刻,他忍不住想起江婉刚开始去杂志社工作那会儿。



一辆破旧的二手自行车,一张陈旧的办公桌,外加一支老父亲传下来的老钢笔,别无其他。



只是临时工,只能领临时工的工资和粮油票。



每天除了写字看稿子外,还得负责办公室的卫生,里里外外都得她打扫。



除了日常工作,不仅负责所有卫生,还得给办公室拎热水瓶。



不管天晴还是下雨,她都得拎几个笨重的热水瓶,跑到单位的食堂排队打水。



她是临时工,却干着杂志社最多的活儿。



写字的,她得干。



看稿子的,她也得干。



别人不用干的,她还得干。



每天总得第一个到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



除了李师父会提早到单位,尽量陪着她一起下班外,其他同事都觉得再正常不过。



因为她年轻,因为她只是单位招的临时工。



可她从不曾抱怨,埋头苦干。



不仅在单位要忙,回家仍得帮忙做家务,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片刻都没得歇息。



忙完家务后,她就一头扎进书堆里,不是看书就是写稿子,直到深夜才歇息。



韩青想起无数个夜里,老伴找邻居嗑瓜子唠嗑脱去了,女儿听着收音机呼呼大睡,唯有江婉在小房间的小灯下,安静看书写稿子。



思及此,他就禁不住暗暗心疼。



十来年过去了,当年的少女已经嫁人,也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



那时的李师父,是阳城名门望族出来的大文豪,身居高位退下来,即便做一个小杂志社的总编,仍是阳城可望不可即的大人物。



可现在的李师父,仍是江婉的师父,却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大领导,而是她的合伙人。



那时候的同事们,不管是幽默风趣爱逗人的黄河水,还是其他人,都是杂志社的正式编辑,吃着文化人的饭,端着文化人的架子。



可现在的他们,一个个都是江婉的下属,听着她的吩咐和指令办事。



他们哪怕有资格说话,也都得江婉点头。



可惜那个最坏的摄影师陈彬彬不在这边,不然看到今时今日的小婉,他不得懊死丢脸死!



想当初,陈彬彬瞧不起小婉,嫌弃她是临时工,嫌弃她父母都没了,只能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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