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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喃喃的自语着:“刚才那个白衣姑娘跟仙女似得,真美啊。她是老庙祝让风哥等待的那个人吗?怎么会是个漂亮的姑娘呢?不行,我得去瞧瞧……”



岳铃铛和陆同风还是蛮熟的,二人年纪相仿,勉强算是青梅竹马。



只是随着老庙祝死后,陆同风就失去了依靠,那时年纪小,也不好好经营土地庙,为了维持生计,陆同风经常在镇中偷鸡摸狗。



随着年纪越发大了,这小子又开始想女人。



经常调戏大闺女小媳妇,还喜欢溜姑娘墙根,爬寡妇墙头。



以至于最近两三年,陆同风在扶阳镇已经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若是人缘好,不愁吃喝,陆同风又怎么会想着远赴他乡去讨饭?



还不是因为这鬼地方他已经待不下去了嘛。



岳铃铛是陆同风在扶阳镇为数不多的朋友。



以前陆同风和岳铃铛说过,他其实早想闯荡江湖,干出一片事业,只是师父临终前让他一定要守着破庙到十六岁,等一个人。



岳铃铛知道陆同风今天要离开这里,前往南面百里之外的曲阳,所以今天起了个大早,在早点铺子里帮母亲与奶奶的忙的同时,还偷偷的藏了十几个包子馒头,打算给陆同风当赶路的口粮。



趁着奶奶与母亲没注意,将藏好的馒头包子偷偷塞进花棉袄中。



“娘,我去找翠翠玩啦。”



“死丫头,大雪天的乱跑什么,最近大半年,十里八乡丢了不少闺女,你早些回来。”



“丢姑娘是晚上,又不是白天,没事儿的!”



最近半年多,这附近出现了一个采花贼,十里八乡已经丢了不少年轻姑娘,朝廷布下天罗地网都没有将其捉住,搞的方圆数百里有年轻貌美姑娘的人家人心惶惶。



好在丢姑娘都是在晚上,倒是没有听说过白天有谁家大闺女小娘子丢的,否则白天这些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敢再出门了。



土地庙外,陆同风身穿破旧道服,背着一个破旧的行囊包袱,腰间别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长剑与那只掉漆的葫芦。



那条宛如小牛犊子一般的黑狗,站在他的旁边。



黑狗的名字叫大黑,是一条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狗。



反正陆同风记事起,这条黑狗就在自己身边。



十几年来了,黑狗依旧是黑狗,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以至于陆同风很多次都在心中怀疑,大黑是不是已经成精了。



陆同风仰头看着耷拉着的土地庙的匾额,他心中有些怅然。



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经常想着离开,真到了要走的时刻,反倒有些不舍。



最终陆同风还是缓缓的关上了大门。



年久失修的破旧木门,转轴处发出吱吱的声响,有些刺耳,听着很不舒服。



陆同风摸着下巴,喃喃的道:“这破庙就剩下土地公与土地婆的泥塑,房顶上还有几处大洞,大黑,你说要不要上锁啊……”



“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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