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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习惯纳什的倔强,逢山耸耸肩,拿出弓弦配件。



将上弓弦套入上弓稍的弓片,下弓弦套入下弓稍的弦槽,拿出上弦绳两头封闭端套在左右弓稍,然后把猎弓端平,脚踩在上弦绳的中间左手上提弓把,右手推着上弓弦槽。



如此流程下来,弓弦才算正式挂弓完成。



举起猎弓,逢山深吸一口气,当手指触碰到弓弦的那一刻,一种奇妙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仿佛这把猎弓不是初次被他拿起,而是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拿着步枪还要亲切。



拉弦、瞄准,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生疏与犹豫。



每一个动作都自然流畅,无需思考,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或许是逢家从先祖开始,对弓箭天生就有一种亲和。



逢山俯身从弓盒里拿出箭矢,当时买猎弓的时候,在销售员忽悠下,买了一套最好的箭矢。



铝碳箭,比一般碳箭拥有更好的一致性和飞行性能,轻量化和耐用性强,除了贵没有其他缺点。



抽出一根箭矢,搭弓拉弦,目光锁定晾肉架上挂着一条风干鹿肉。



手指松开。



箭矢瞬间飞出,下一刻晾肉绳被箭头射断,风干鹿肉落到地上,而那支箭矢则深深没入工棚原木墙中。



纳什站在一旁眼神瞬间呆滞。



在部落时也常用猎枪打猎,使用弓箭是自己为了追寻古老传统,深知射箭难度要比射击要高很多。



枪械射击只是通过设备,避开入门时设备操作带来额外难度,稍微经过训练就能掌握。



而一名优秀弓手需要克服身体微动作,才能达成高度一致性和可控性,即便如此还要长年累月练习。



可Khilla一箭就能射断晾肉绳,自己都做不到。



这难道又是神灵的力量。



“还不错。”逢山很满意刚刚那一箭的效果,随即背上猎弓,将箭筒斜挂在身后,“走,打猎去。”



汪汪!!



王子听到要打猎,立马把尾巴摇的跟风扇一样,反而可乐越来越懒,有时间宁愿躺在温暖的鹿皮毯上打盹。



两人一狗背着包离开营地。



进入月光森林,方才还在苔原上肆虐的凛冽寒风,仿佛被一道无形屏障阻隔在外,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落叶层层堆叠,在积雪掩盖下,每迈出一步都能感受到那沉甸甸的阻力,让本就艰难的路程愈发难走。



逢山艰难地抬起脚,费力地从积雪中拔出,再小心落下,生怕一不留神就陷入其中。



早知道穿雪鞋出门了。



落叶被踩得嘎吱作响,混合积雪被挤压的声音,打破森林原有宁静。



咕咕咕!!



一阵阵雷鸟特有叫声传来。



王子听到声音,立马耳朵竖起,朝发出动静的方向跑去,奈何个矮腿短,每迈出一步,整个身体陷入积雪,只能努力拱雪前行。



逢山看不下去,伸手把王子捞起来,夹在胳膊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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