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Khilla,也就是铁棕熊。



当然,在逢山猜测,或许是部落处于对Nash的保护,才提出这个硬性要求。



然而Nash却信以为真,在阿拉斯加州四处流浪,在沃尔玛超市碰到逢山,Nash脑子一抽觉得收到祖先指引,逢山就是部落寻找的精灵Khilla。



于是一路寻着气味,找到汽车旅馆。



甚至Nash声称躲在卡车车底的时候感受到强灵的存在,越发肯定逢山就是部落的精灵Khilla,然后看到有人站在Khilla住所前,做出亵渎神明的事情,愤怒无比。



后面的事情就不用解释。



一箭差点没把基佬屁股射个对穿。



不过也幸好基佬惨叫声太大,惊醒旅馆的客人,要不然Nash会在脸上再纹上一条死亡射线。



逢山在小爷爷日记中看过不少关于阿拉斯加原住民的事情。



不论因纽特人、印第安人、阿留申人,即便进入文明社会,但他们依旧信奉萨满教,信奉祖先和万物有灵,强灵更是守护部落的灵,拥有强灵的部落才会繁荣昌盛。



至于Nash口中说在汽车旅馆感受到强灵的存在,会不会当时自己在使用巫术,调用巫器骨戒中的魂力。



在没搞清楚其中的秘密前,逢山还是决定把Nash带在身边。



万一他跑回部落瞎说,一堆印第安人找到自己,想想就头大。



........



“他是Nash!”



“他是弗兰克!”



逢山简单的跟两人介绍完身份,心累的靠在座椅里,“去买架飞机!”



弗兰克和Nash两人,你看我,我看你,气氛那叫一个尴尬。



“走啊,难道你俩来电了?”见两人凝视发呆,逢山抱怨的催促。



弗兰克看到Nash那张布满黑色纹身的脸,莫名打个寒颤,连忙发动车子,驶入车流中朝着郊外开去。



“这是去哪?”车窗外公路越来越偏僻,逢山好奇询问。



“买飞机当然是去北极星自治区。”弗兰克慢慢降下车速,停在路边,只见道路旁灌木丛里探出一只鹿角,随后一头雄驯鹿带着大大小小六七头驯鹿穿过马路,一头扎进树林中消失。



逢山在看到驯鹿那一刻,下意识抓起步枪。



“伙计,你最好不要开枪,这里不是皇冠领也不是狩猎区,随意射杀驯鹿会收到法院传单。”弗兰克撇了一眼,善意提醒。



“习惯了!”逢山讪讪松开步枪,岔开话题问道,“为什么不能狩猎?”



弗兰克再次启动汽车,一边驾驶一边介绍道。



“为了保护物种平衡,在阿拉斯加狩猎合法并不意味可任意狩猎,需要申购狩猎许可证,规定每个不同季节狩猎规定的动物。”



“每年春季4、5月,秋季8月允许狩猎黑熊、棕熊,狼狩猎季在春季5月份,秋季8月份,10月份是驯鹿和驼鹿狩猎季,黑尾鹿是秋季11月,野山羊是秋季9月。”



“并且狩猎后猎人必须把猎物带回,或食用其肉,或使用其皮毛。在猎场滥杀,置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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