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交易,听起来倒划算。



几乎是同一时间,暖阁里的西利玛像被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原本黯淡的眼睛“唰”地亮了起来,燃尽的油灯突然被添了新的灯油。她甚至能想象到银钱入库的声音——叮当作响,清脆得能驱散所有阴霾。



有了这笔钱,她就不用再拉下脸去求那些手握财权的大臣。更不用做那最让她厌恶的事——偷偷卖掉珠宝。



一想到卖珠宝的经历,西利玛就觉得心口发闷。那些曾在宴会上引得众人惊叹的宝石,到了典当行老板手里,成了被蒙上灰的玻璃珠。



他们总是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着,嘴里说着“珍品是珍品,可小本生意,实在出不起高价”。



最后能拿到的钱,连宝石本身价值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普通的典当行哪敢按实际价值收?他们怕担上“私藏皇家之物”的罪名,更怕被皇室秋后算账,能收下就已是胆大包天。



可贵族们呢?他们更不敢买。首先,这本身就是犯法的。



阿哈德尼亚的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王太后的珠宝不是普通的饰品,是权力的象征。



圣经里甚至有专门的章节:“唯有皇室血脉,方可佩戴日月星辰之饰”。



那些珠宝的设计,或是嵌着象征王权的鹰徽,或是刻着只有皇室才懂的密语。



材质更是采自遥远山脉的七彩水晶、深海深处的珍珠,独一无二。



皇室的尊严,容不得旁人染指。



谁要是敢买,跟叛国也就差一步之遥了。



至于那些有足够权势、能压下罪名的大贵族,他们又太骄傲。



让他们从太后手里买二手珠宝?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们宁愿花十倍的价钱请工匠重新打造,也绝不会碰别人戴过的东西。



在阿哈德尼亚的贵族圈里,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戴别人戴过的首饰去参加正式聚会,比赤身裸体站在广场上还要丢人。



那是刻在骨子里的鄙夷——戴了二手珠宝,等于向全世界宣告:“我家道中落了,连件新首饰都买不起”;“我没品味,只能捡别人剩下的”。



这种耻辱,比被人当众扇耳光还要难受。



所以,贵族圈里早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但凡有点身份的贵妇,每年至少要让工匠定制一套独属于自己的珠宝。



样式要新颖,宝石要稀有,最好还要请著名的画师画下来,收录进家族的画册里。



然后在一年一度的皇家舞会上,像开屏的孔雀一样炫耀一番——灯光下,项链折射出的光芒要盖过所有人,耳环晃动的弧度要引来最羡慕的目光。



可舞会一结束,这件“珍品”就会被小心翼翼地放进描金的首饰盒,锁进家族的金库,从此不见天日,任由灰尘在上面落了一层又一层。



没人会在正式场合戴两次相同的珠宝。



这就像谁要是连续一个月穿着同一件没洗的衬衫去上朝,第二天就会被同僚的唾沫星子淹死。



所有人都会在背后议论:“瞧瞧他家,怕是连洗衣的铜板都掏不起了”;“这般窘迫,还好意思站在朝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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