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是服从他的指挥,但几十个弱小的混沌勇士还是成为了他的追随者。



原本应该发怒的玛什拉格却乐见于此,只有与这些弱小的凡人相处之时,这个叫做缇百德的奇怪恶魔王子才能稍微熄灭自己的愤怒——他的剑,似乎不斩弱者的头颅。



缇百德这一次也许可以成为决胜的关键,恶魔王子与恶魔不同,是可以长久存在于世的。



如果离开被赐福过的混沌荒原的土地,就只能附身在凡人体内来保持自己的长久存在——凡人将自己的灵魂与肉体完全献身于附身的恶魔,这样的结合体被称为神尊恶魔。蟅



神尊恶魔无需耗费过多的力量维持自己的存在,在现世的力量会远远强过刚刚被召唤出来的恶魔。



但问题在于,如果所有的恶魔都能附身进入凡人的躯体的话,混沌的力量就不会一直龟缩于混沌荒原了——如果那样,即使四神没有命令,也会有大量的恶魔王子试图去将混沌传遍全世界的。



只有混沌勇士中最强大的那部分,几乎只有冠军勇士,才能经得起恶魔的附身。



而玛什拉格麾下代表混沌八角的八个部落中的冠军勇士加在一起,也不超过两百。



让这些真正的精锐献身于恶魔?



玛什拉格尽管对于神灵无比崇敬,但还做不到这种程度。



这一次的战斗核心,只能是缇百德这样的恶魔王子,以及部落中的冠军、神选者。蟅



随着号角声一遍遍远去,灰白色的地平线上,逐渐出现了响动,嘶吼着的野兽一般的东西正在向着王座的方向行进。



部落中的勇士们,早早的做好了战斗准备,这些野兽人过来会和的时候,总是会让地面染血。



不过,看清了野兽人的模样后,他们才发觉自己想错了,默默退向远方,不打算与他们有所接触。



身体上流淌着脓液的角兽们散发着恶臭,尽管他们仍然是普通嘶叫兽群的样貌,但是很显然,他们已经感染了纳垢的瘟疫。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受到了纳垢的青睐。



野兽人通常只会同时供奉四神,而不能供奉特定的神灵,除了一些罕见的例外,比如走在最前方,身上溃烂得最严重的那一个——一头瘟角兽祭司。



见到这个比其他角兽更加高大的东西,玛什拉格从王座上站起,灰色的翅膀展开一振道。蟅



“我要我的军队,八天以内穿过库尔,抵达世界边缘山脉的东侧起点。”



瘟角兽微微颔首,只吐出一个词。



“好。”



恶魔王子这才又发起一次集结令,这一次是收起帐篷,准备拔营的命令。



八天穿过两千多公里的路程,如果依靠普通的行军,无疑是痴魔说梦。



瘟角兽有特殊的手段,让他们在荒野之中,如飞行一般穿行,只要其间没有非自然的痕迹。



部落的拔营,总是会带来一片混乱,混沌人类的妇女与孩童,也需要一同迁徙。蟅



战力外出的部落,将妇孺留下无异于让他们取死。



“进那片树林,才能开始。”



瘟角兽眼见那混乱的景象催促着,他看出来了,那些人类在混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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