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马车里头听着就挺热闹,下了马车之后,就更热闹了,莫约十丈开外,正是新建起来的粥厂,也就这几天才开始施粥,赶着这会儿正是晌午后施粥的时间,所以棚子外面队伍排的就挺远。



维珍大致看了一下,两条队伍,都莫约排了有四五十人。



顾俨昨儿就提前赶到了,一直留意着这边的动静,甫一瞧见了四爷的马车,忙不迭就迎了上来。



“主子爷……”



“不必。”不待顾俨行礼,四爷就摆摆手示意免礼。



今天四爷跟维珍是微服出门,四爷不想引人注意,顾俨会意,再开口改了称呼:“老爷、夫人。”



老爷?



维珍听了这称呼,就忍不住朝四爷瞄了一眼,比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四爷还是一掐都能流的出水的青葱高四生,一晃快六年过去了,四爷身上已经找不到青涩的踪迹了,跟少年也搭不上边儿了。



但是……老爷还是让维珍有些接受不了。



不能怪她,她对“老爷”的刻板印象已经停留在《情深深雨濛濛》里面的陆振华陆大爷的身上了。



就四爷这长相这岁数这体格怎么也不跟老爷搭边儿啊,要是留个胡子的话……



还是算了。



留胡子肯定不如现在好亲!



维珍这厢头脑风暴,那厢顾俨已经跟四爷汇报起了粥厂的情况,维珍也站在一旁认真听着,她可是粥厂的大股东,自然得关心一下运转情况!



“……现在供给的是杂粮粥,每天大致要消耗杂粮一石半,大米半石,可以供给差不多五百人。”



维珍迅速在脑子里面换算着,在清朝一石等于二十八公斤,那粗粮跟大米加起来就是五十六公斤,供给五百人的话,那每人差不多能分到二两多粮食,吃饱肯定是没问题的。



她上学的时候,每次打饭,最多二两米饭,男生再能吃最多也就半斤米饭了,这半斤可不是单纯的大米,是加水蒸出来的米饭,含水量至少百分之五十。



平心而论,他们的粥厂已经相当良心了。



茯苓说,外头施粥的顶多就混个水饱。



“不能让他们吃的太饱,吃太饱了,他们可就赖着不走了,什么都不干,每天擎等着施粥了,而且要是咱们施的粥太好的话,一传十十传百的,肯定好些人大老远地都赶来讨粥,说不定全家的饭都省了!”茯苓当时这样说。



茯苓这话维珍也赞同,做福利这种事儿,难免会养懒汉,所以得把握好度。



所以杂粮粥就很好,尤其还是加了很多红薯干的杂粮粥。



这玩意儿,就算贫农家里也不缺,而且早就吃腻了,不会有人专门为了这个赶老远的路过来,而且红薯干还不能多吃,吃多了会烧心难受,偶尔来粥厂这边领碗粥吃着没事儿,但是几天下来就受不了了。



也算是个避免流浪人员在粥厂附近扎堆赖着不走的法子。



不是维珍刁滑,实在是没有办法。



就像后世政府也会头疼无业闲散人员聚集一样,这样的地方是真的很容易出事儿。



最好就是,一时吃不上饭的,过来吃一碗顶饱又热乎的杂粮粥,或者是将就几天盘算盘算往后的日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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