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的后方,几间昏暗的客房里传来模糊的笑声和呻吟,那是拾荒者们唯一能够享受温暖的地方。这里是他们的短暂避难所,在踏上荒原之前,他们总会在这里尽情挥霍自己的战利品,喝光最后一滴酒,拥抱最后一丝温存。



毕竟,没有人知道,明天的自己是否还会活着回来。



公孙白马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值黄昏。天边的残阳正在荒野尽头燃烧,而血色圆月已经在东面的天空缓缓升起,像是一只狰狞的独眼,冷冷地注视着这片即将被夜色吞噬的大地。



他翻身坐起,揉了揉惺忪的双眼。这里是灯塔镇,他已经在这里当了两个月的酒馆招待。



他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在酒吧里端酒、收拾桌子、打扫地面,偶尔也负责赶走那些喝醉了还想闹事的混混。月薪只有一个银币,这在灯塔镇勉强算是能够填饱肚子的薪酬,但距离他真正想要的自由,依然遥不可及。



不过,比起在荒原上被黑暗种族或者拾荒者洗劫,被变异生物撕碎,甚至被血色满月的灾厄之力侵蚀,这里已经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安稳的地方了。



“公孙,快点,把这几杯酒送过去!”



卡恩那如同砂纸摩擦般粗糙的嗓音在吧台后面响起。公孙白马应了一声,熟练地端起几杯浑浊的酒水,穿过喧闹的人群,朝着角落的一张破旧木桌走去。



那里坐着三名拾荒者,穿着拼凑而成的破旧皮甲,脸上布满风沙和血污。他们在荒原上摸爬滚打多年,每一个人都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酒来了。”公孙白马轻声说道,将三杯酒放在桌上。



其中一个独眼的壮汉咧嘴一笑,露出被打掉的几颗黄牙:“小子,你是新来的吧?”



公孙白马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些拾荒者不会真正关心他的过去,他们只是在酒精的作用下随口搭话。



“这酒吧越来越没意思了。”另一个手臂上带着烧伤疤痕的男人嘟囔道,“以前这里至少还有几个像样的女人,现在连个能看的都没有。”



“别抱怨了,能有地方喝酒就不错了。”最后一个戴着铁质护目镜的男人低声说道,然后一口喝干杯中的烈酒。



公孙白马转身离开,继续忙碌着。



在这座破败的小镇里,酒馆是唯一的娱乐之地,也是所有拾荒者、佣兵、流浪者、甚至黑市商人聚集的地方。



而卡恩的酒馆,虽小,却也有自己的规矩。



第一,进门就得付酒钱。



不管你是身无分文的流浪者,还是财大气粗的商队领袖,想要在这里喝酒,就得先掏出钱。否则,卡恩会让你知道,他的霰弹枪可不只是装饰品。



第二,打架可以,砸店不行。



酒吧里每晚都会有人喝醉,然后拔刀或者掏枪互殴,这对公孙白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但无论怎么打,都不能损坏酒吧内的任何物品。谁敢掀翻桌椅,砸碎杯子,卡恩就会亲自把他丢出去。



第三,女人归女人,酒归酒。



灯塔镇的女人不多,愿意进入酒吧做生意的更是少之又少。卡恩虽然不干涉,但也不允许客人对女人强取豪夺,否则,他会让对方后悔来到这世上。



公孙白马在这里工作,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并维护这些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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