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拱手领命。



李溟与唐糖对视一眼,两骑并肩,猛地拨转马头,径直朝着加兹尼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两人赶到城下时,已是月上中天。



城头火把通明,巡逻士卒往来不绝,伽色尼的旗帜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城门早已紧闭,吊桥高高悬起,护城河在月色下泛着粼粼冷光。



李溟和唐糖将马匹拴在城外一处隐蔽的枣树林中,借着夜色掩护,悄悄摸到城外一处高坡上,远远眺望着那座巍峨的城池。



城门处,那十几名黑袍人和三名阿訇正在守军的引领下鱼贯而入,守门军官似乎认得那老阿訇,态度颇为恭敬,甚至连盘查都未曾细做,便挥手放行。



李溟看得眉头紧皱,目光阴沉。



唐糖双臂环胸,下巴微微扬起,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怎么样?进不去吧?这时候还得看我的。”



李溟瞥了她一眼,没有接话。



唐糖从马背上解下随身携带的包裹,蹲在地上,一样一样往外掏,嘴里念念有词:“哼!让你开开眼!”



她首先取出一张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



“这!人皮面具,戴上后真假难辨!”唐糖将面具举到李溟面前,语气骄傲自得,“戴上了它,就算是你亲娘来了,也认不出你!”



李溟双臂环胸,面无表情地看着那张面具,又看了看唐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淡淡道:“很好。深更半夜,兵荒马乱,两个人要进王城,守军一看我们的脸,咦,怎么是两张陌生的面孔?他们一定认为我们是好人。”



唐糖笑容一僵,哪里听不出李溟在揶揄自己,当即冷哼一声,收起人皮面具,又伸手往包裹里掏。



这回她拿出一捆绳索,那绳索细如铁丝,通体银白,在月光下闪烁着幽冷的金属光泽,入手极轻,却韧性惊人。



“唐门秘宝,精钢丝!”唐糖将绳索在手中抖了抖,发出“嗡嗡”的金属颤音,“弹性极佳,不易折断,可从高处挂索划降!就算是五丈高的城墙,只要有这个,如履平地!”



李溟瞥了一眼那精钢丝,又抬头看了看加兹尼城那足有十几丈高的城墙,嘴角微微一抽:“太棒了!你带蹶张弩了吗?”



唐糖面色一滞,咬了咬嘴唇,又从包裹里掏出一个青瓷小瓶。



那瓶子不过拇指大小,瓶口用蜡封得严严实实,瓶身上刻着几个蝇头小字。



唐糖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将瓶子举到李溟面前:“百依百顺听话水!只要给人喂下,那人便会处于恍惚醉酒状态,咱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你让他去跳城墙,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李溟接过瓶子,在手中转了转,面无表情地问:“这城墙上少说也有三百个守军,你有多少瓶?”



唐糖再次语塞,又从包裹里掏出一把匕首:“唐门秘刃,削铁如……”



“行了行了。”李溟彻底失去了兴趣,挥手打断她,站起身来,将满头白发挽起,塞进身后黑色帽兜之中,又从唐糖的包裹里随手捡了一张人皮面具戴上,那是一张面容黝黑、颧骨高耸的中年男子面孔,与她原本的绝色容颜判若两人。



唐糖瞪大眼睛:“你不是说……”



“教教你怎么在交战区混入都城。”李溟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拉着她便朝城外那片灯火昏暗处走去,“收起你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跟我来。”



唐糖被她拽得踉跄两步,一脸不情愿,却也没挣脱,嘴里嘀咕道:“你轻点!我自己会走!”



两人摸黑前行,绕过城墙外围的官道,七拐八拐,渐渐走进了一片低矮破败的建筑群。



这里是加兹尼城外的贫民窟。



说是贫民窟,其实更像是一个三教九流汇聚的灰色地带。即便已是深夜,这里依旧热闹非凡。



狭窄的街道两旁,用破布、木板、茅草搭成的棚屋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空气中弥漫着香料、汗臭、牲畜粪便和烤肉混杂的气味,浓烈得几乎让人窒息。



各色人种往来穿梭,有裹着头巾的波斯商人,有穿着皮袍的突厥牧民,有赤着上身的孔雀国苦力,还有几个裹着破旧长袍、面色阴鸷的阿拉伯人。他们在昏暗的火光下低声交谈,握手成交,然后迅速消失在阴影之中。



有人在角落里斗狗,两只浑身伤疤的恶犬撕咬在一起,周围的赌徒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有人在棚屋后交易着说不清来路的货物,用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双警惕的眼睛。还有几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倚在墙边,用生硬的波斯语招揽着过往的行人。



好一处地下世界!



唐糖看得目瞪口呆,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嘴巴微张,满脸新奇。她自幼在蜀中唐门长大,虽也见过江湖草莽、三教九流,但像这样异域风味十足的底层黑市,却是头一回见识。



“别乱看,小心引起纤手注意!”李溟低声提醒,脚步不停,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如鱼得水。



她走路的姿态也与方才大不相同,背微微佝偻,步伐拖沓,活像一个常年劳作的底层百姓。



更让人惊奇的是,她时不时用突厥语同路边的乞丐说话,语调粗俗,用词地道,那些乞丐竟也都纷纷回应,态度恭敬,显然将她当成了这里的常客。



唐糖跟在后面,越看越惊,心中五味杂陈。



李溟七拐八拐,来到一处低矮的酒馆门前。



那酒馆没有招牌,只在门楣上挂着一串干枯的葡萄藤,门板斑驳,油渍斑斑。里面透出昏黄的灯火,夹杂着嘈杂的人声和廉价的酒气。



李溟掀开门帘,走了进去。



酒馆里不大,七八张歪歪斜斜的木桌,坐着各色人等。



角落里几个波斯商人正低声交谈,吧台旁两个突厥汉子喝得面红耳赤,正在掰手腕,空气里弥漫着劣质酒和汗臭混合的气味。



掌柜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满脸横肉,左眼有一道狰狞的刀疤,将眉毛劈成了两截。



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白色长袍,腰间挂着串铜钥匙,正用一块破布擦拭着陶碗。



见有人进来,他抬起那只完好的右眼,上下打量着李溟和唐糖。



李溟径直走到吧台前,将一枚第纳尔拍在桌上,用突厥语说道:“来两碗酒。”



掌柜瞥了一眼那金币,伸手拈起来,在嘴里咬了咬,点了点头,转身倒了两碗劣酒推过来。



李溟端起碗,喝了一口,眉头都不皱一下。



唐糖也端起碗,刚凑到嘴边,便被那股刺鼻的气味呛得险些咳嗽,赶忙放下。



李溟放下酒碗,用食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三下,然后画了一个圆圈。



掌柜的眼中精光一闪,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四周,俯下身来,压低声音道:“往哪里去?”



“往城里去。”李溟也用极低的声音回答,语调平淡。



掌柜的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又问:“几个人?”



“两个。”



“做什么?”



“接人。”李溟面不改色,“城里有亲人,想带他们走。白发魔女的大军围城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掌柜的沉默片刻,伸出两根手指,翻了翻:“二十第纳尔。”



李溟嗤笑一声,摇了摇头,伸出两根手指,又伸出五根,道:“十二个。”



“十八。”掌柜的皱眉。



“十五。”李溟寸步不让。



“十七。”掌柜的一拍桌面,“不能再少了。这个关口,谁还敢往城里送人?也就我老阿布愿意帮你。你要不愿意,另请高明。”



李溟故作犹豫,沉吟片刻,终于点了点头,从怀中摸出十七枚第纳尔,一枚一枚地数给掌柜看。



掌柜的数了一遍,满意地点了点头,将那串铜钥匙从腰间解下,又从吧台下面摸出一盏油灯,朝两人招了招手。



“跟我来。”



三人出了酒馆后门,摸黑沿着城墙根走了大约一炷香的工夫。脚下的路越来越窄,越来越泥泞,两旁是齐腰深的荒草和垃圾堆,蚊虫嗡嗡作响,唐糖被叮了好几口,忍不住低声咒骂。



阿布掌柜在一处隐蔽的过水洞口停下,那洞口大半没在水下,只露出狭窄的一线,上面覆着腐烂的木板和杂草,若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阿布蹲下身,掀开木板,露出一个黑洞洞的洞口。



他朝里面吹了声口哨,声音短促而有节律,然后将十枚第纳尔用布包好,扔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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