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大的孩子,不知被多少条狗追过,磕过多少个头,说过多少次谢谢。由于常年挨饿受冻,她瘦的没有人样,皮包着骨头,总是靠在墙边喘气,可她把我养的白白胖胖的,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十岁那年,冬日里一场大雨把她带走了,走的时候嘴角在笑,似乎是不用再受尽世间的欺凌和苦难。我呢,变成一条孤零零的野狗,与人畜夺食,与天地争命。”



“想要变强,需借力强己,一个吃不饱饭的少年,根本没力气与人相争,于是我就去偷,偷钱,偷粮,偷书,偷衣服,只要是值钱的物件,一件都不放过。偷得多了,自然会被人发现,头破血流是家常便饭,幸好对方见我年纪小,又是叫花子,没下死手,侥幸留住这条命。偷盗期间,得到一本发丘将军的盗墓心得,那时候我年纪渐大,活人的东西没办法偷了,于是去挖坟盗墓。在坟茔中,找到本功法秘籍,踏足修行之路。”



“十五岁,机缘巧合入了东岳军,我知道那是唯一逆天改命的机会,所以每逢战役,无不冲在首位,为流矢射中,拔而复战,血流入袖,洒而复战,短短半年,身中十八箭十八刀,常常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伍长喊我打不死的小狼崽子,对自己狠,对敌人更狠。在凤阙营的时候,有名游方道士见到我,说我有王侯之相,当晚便将他宰了,怕他传出去有人对我不利。”



虽然张燕云的神情轻松,像是在诉说不足道的往事,可李若卿听的心惊肉跳,身中十八箭十八刀,依旧披甲上阵,冲在大军首位,岂是一个狠字能够形容。



张燕云脱掉白袍,转过身,露出伤痕累累的后背,纵横交错,几乎没有一寸完整肌肤,有的伤痕叠在一处,行成丘壑,看起来狰狞可怖。



张燕云披好白袍,缓缓说道:“由于我勇猛善战,很快得到当时的校尉崔如赏识,伍长,什长,百夫长,一路高歌猛进。有次深入东花领地,被早已知晓的虎豹骑围困,全营危在旦夕,眼看着就要被吞掉,我和崔如打赌,若是由我指挥,给兄弟们找到活路,以后营里由我做主,崔如答应了,我也幸不辱命,带着几十名兄弟,夜袭敌军大营,绑了对方主将,从那一仗之后,我成为凤阙营实际操控者。”



“为了避免自己名声大噪,早早夭折,从此以后我不再冲锋陷阵,换上白袍,在后方督战,伪装成一名儒将。之前队里兄弟全部战死疆场,只有陈龙树活了下来,所以知道我底细的人极少,之后率两千人平定南部七国,张燕云终于登堂入室,被天下人所熟知。”



年轻藩王眼神温柔望着娇妻,“这就是张燕云的过往,一个不择手段想要活下去的狼崽子。”



不知为何,李若卿很想哭,忍都忍不住,滚落两行清泪,颤声道:“王爷……”



张燕云缓步走到她面前,动作轻柔拭去泪珠,灿然一笑,说道:“你是我的妻子,世间唯一的亲人,我会好好待你,从一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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