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



蜂哨一头雾水,看这只鸽子的爪,是浅浅的红色。



“这也……不稀奇吧?这种颜色的鸽子也比较常见。”



“不是颜色,”霍长鹤说,“是趾甲的形状,这是不同的品种,一般鸽子就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好信鸽很难得,要养,还要训,这种爪子的更聪明,也更机敏。”



蜂哨恍然大悟:“这个村子里,能飞出这样的信鸽,本身就是问题。”



霍长鹤点头:“不错。”



拿下鸽子腿上的信筒,展开细看,信纸上简单一行字:爹病了,速归。



霍长鹤看一眼金铤,金铤递上一小瓶药水。



药水倒入小碗,牛皮般的小信筒扔进药水中,信筒渐渐被浸软,展开,变成一张信纸。



霍长鹤打着小手电细看,但,什么都没有。



没有?霍长鹤略思索,难道,这封信,就是什么暗语?所以,不必再在信筒上写。



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现在信筒才是真正的信,此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很多细作都会用,也有很多人为此就开始使用暗语。



霍长鹤记得,颜如玉就曾说过,方丈在游历的时候就见到有的一些组织,共用一本书,称为“密码本”,用一种特殊的编号,代指书上的某个字,等到收到密信时,只有配合那本书才能看得懂。



也就说,哪怕被人截获了信,也不怕,没有密码本,根本看不懂写的是什么意思。



他当时觉得新鲜有趣,这次看到这封信,又觉得,有必要也弄一个这种密码本。



霍长鹤收回思绪,把信和信筒毁去,把鸽子交给金铤。



“别捏死它,留着,说不定有用。”



金铤点点头。



霍长鹤吩咐蜂哨:“告诉大家,要小心,轮流休息,明天天一亮,你先想办法进村探探情况。”



“是!”



蜂哨兴冲冲答应,寻思着明天用什么法子,什么身份进村,一连想了好几个版本。



次日一早。



村里的一个村民在村路上惊愕发现一个浑身是血,晕倒在路边的人。



“天呐,天!”村民赶紧上前,小心翼翼试探鼻息,“喂,不会死了吧?”



“还好,还有气,”村民赶紧回头大喊,“来人,快来人啊。”



周围住户听到,纷纷开门出来。



“这是什么人呀?”



“不知道啊,看着衣服破旧,像是个逃难的。”



“别管什么人了,总之是苦命人,先把他抬家里去再说,”一位老者说。



众人帮忙,把人抬走。



暗中盯着的暗卫低声说:“王爷,进去了。”



晕倒在村路旁的人,当然是蜂哨。



这是他想出来的好故事,方丈曾教导他们说,要想让别人相信你的故事,首先你自己得相信,要有代入感。



他琢磨半宿,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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