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刘韬见状哈哈大笑。
好,要不你和秦海路是闺蜜。
都喜欢玩人是吧。
“行啊,我考虑考虑。”
“怎么,你还不乐意了?”
他倒不是不乐意,主要这样一来关系有点复杂。
我是孩子干爹,但我还干妈……
孩子来的路,是我去的路,这都不合适。
他也明白,刘韬是想为孩子结个娱乐圈的人脉,万一哪天能用上呢?
“好好,欣,你们来啦!”两人正说着,程好与蒋昕也到了。
等到按牌落座时,高唬也来了。
除了茜茜外,这才是真正的《天龙八部》大团圆。
“我们先喝一杯。”
“不喝白的,我们女的喝红酒吧。”
“那都喝红的算了。”
这就干杯。
高唬抿了口红酒,除了酸,还有点涩。
他明显察觉到,同是《天龙八部》出来的,几年一过,人和人的发展已经拉开了差距。
胡军还那样。
蒋昕升咖,都能演女一号了。
而程好更厉害,片子照拍,研究生也快毕业了。
瞧穿着打扮,更是不服当年“陈老抠”的模样,都是名牌,显贵气。
共同点是,谁离张远近,谁就混的比较好。
除了他们这桌,还有不少演艺圈人士到场。
拍摄《大理公主》时,刘韬结识了林心茹。
这会儿因为琼瑶剧,林心茹可是一线女星。
刘韬还特意给几人介绍了。
“你不太喜欢她?”
程好敏锐发现,张远看这女人的眼神中没啥好感。
为了炒作乱说话,把周杰给毁了,让他背负骂名那么多年。
这种人我凭啥有好感?
万一她回宝岛又说我强吻她怎么办?
典型的宝岛阴阳人。
莫挨老子。
“婚礼嘛,给点面子。”好姐姐劝道。
“丹丹姐!”
宋玬玬也来了,还主动找上了他。
丹丹老师算是刘韬的师傅,正式拜过师的那种。
当年赵宝刚介绍,宋玬玬觉得她不错,便收下了。
因为这份关系,宋玬玬今天都是坐主桌的。
“哎呀,没想到还能见到你呀。”宋老师搂着他就是一通说。
“去年好像也差不多这时候,你还在剧组帮我和老赵排小品呢。”
“一晃一年就过去了。”
“没我搅合,应该更好排吧。”
“别说了……”宋玬玬皱眉摆手,一脸嫌弃。
“你又不是不知道本山这人,愁死我了。”
“你在还有个说话的人。”
“不帮衬又不行,我一会儿吃完饭还得赶回去排练呢。”
“我得空,送您去吧。”
“好啊,刚好你帮我们看看节目。”
一旁的,高唬等人都看傻了。
帮赵本衫宋玬玬改节目……
春晚节目可都是保密的,他却能随便看。
不对,不光随便看,不等于春晚彩排现场他也能随便去吗?
这是什么关系啊?
到了敬酒环节,刘韬和王可二人前来。
“别吃了。”张远一推正在和羊排较劲的蒋昕:“你都吃一整场了。”
“我包了红包的,凭什么不吃。”
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有点没道理。
也就是赵丽影没来,要不都得给她俩单开一桌,否则不够吃的。
张远现在有种李云龙见到和尚端起盘子“喝”花生米的感觉。
瞧你个不争气的玩意!
不过说实在的,有个胃口好的,能连带着其他人也吃的开心。
他还挺乐意和这俩货一起吃饭的。
“来,我们一起举杯……哎,怎么喝的还是红酒啊?”
王可涨红着脸颊一挥胳膊。
“咱们帝都爷们,就得喝白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胡军也是酒腻子,赶忙接话。
“张远,你酒量不赖,也爱白的,换了吧。”
“成。”
他们仨举着白酒杯。
“好啊,喝白的才痛快。”王可兴奋的很。
指了指胡军和张远。
“我们仨才是同道中人。”
张远:破案了?
这话给他吓了一跳。
全体起立,干完杯中酒。
王可脚下打了个趔趄,还是刘韬赶忙扶住,才稳了下来。
“别扶我,我没醉!”他一把推开妻子。
这动作张远都有点看不过眼。
怀着你孩子呢。
“小张啊。”说着,这位迷瞪着眼睛,把手搭到了张远的肩膀上。
还想摸孩子似得摸着他的后脑勺。
卧槽!
辰龙和李连界都没这么和我说过话。
江志墙和杨受晨也没摸过我后脑勺。
“听说你自己搞了家小公司。”
“以后需要投资,来找我。”
“我罩着你!”
“只要给我喝好了,钱都好说。”
“你……多谢。”张远很想用大嘴巴子呼他,让他清醒一点。
就你那三寸丁,古树皮的样,还罩着我?
我和你俩站一块,活脱脱的武大郎和西门……是武大郎和武松般的对比。
还小公司。
我看你是狂的没边了。
人狂有天收,这种狂妄的性格,其实不适合搞金融。
因为这种自负的人最爱梭哈!
“以后要搞投资,也可以找我。”
“不过几百万就算了,这种小钱我不收。”
“行,等我攒个一个亿,再来找您。”张远郑重的说道。
这位又指点江山的吹了许久,一点都没给自己妻子的好友和同事面子。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位不太瞧得起演员行。
可你老婆就是个演员啊?
待到这位走后,他们这桌的气氛便不复之前的热络,冷了下来。
此时干完羊排的蒋昕拍拍手上的孜然碎屑,看向他和程好,直愣愣的说到。
“涛是不是嫁了一个傻逼?”
噗……胡军的老婆率先绷不住,差点笑出声。
其余几人也都低头捂嘴。
还得是你啊!
张远心说论输出,蒋昕才是MVP。
吃多点没事,能给自己当嘴替。
“来,为蒋昕的直爽,干一杯!”他举起酒杯,众人全都起身应和。
看来在这件事上,《天龙八部》的众人,达成了统一。
为即将终了的酒席,增添了几分快活的空气……(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