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火元素形态是没有条件一说的。



不光是没必要用右手运起火球点燃自己这个动作,就连“点燃自己”这个条件本身都没必要。因为我的身躯从一开始就是火焰组成的,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燃烧的。是否要进入火元素形态全部取决于我一念之间。



如无意外,怪人制造者多半是想要使用黑色雾气把我们传送到人道司的据点,或者是其他能够“料理”我们的地方。如果这里只有我自己,我倒是很乐意奉陪他一把,去看看传送的目的地里面有什么。可既然这里还有另外两个人,我就有必要以安全起见。



随着火海吞噬整条街道,笼罩这片区域的、足以使普通人失去意识的黑色雾气全部遭到破坏。



没有暴力支持的法律形同废纸,没有力量支持的机制亦是形同虚设。在火焰的侵略之下,黑色雾气非但没有发挥出封杀异能的效果,还被火焰反过来封杀。整个过程就像是把滚烫沸腾的开水浇在松松垮垮的雪堆上一样,火焰遍及之地,黑色雾气统统溶解消散。



而站在我面前的怪人制造者也像是先前两个个体一样被火焰当场烧死。



只是,事情到这里还没完。还有未被破坏的黑色雾气。就在离地数十米高的空中,我看到有一团黑色雾气从那里浮现,并且吐出来了一道奇怪的人影。



那依然是怪人制造者,只是这一次,他的掌心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光点。看着有些像是我的“萤火虫”,只是颜色上不一样。我的“萤火虫”是橘红色的,他掌心的光点则是白色的。而那白色光点则在出现之后迅速沉入他的掌心。



他原本正在不断坠落中,就在这一刻,他的身体突然就在空中悬停了。他的头颅上长出了黑色的羊角,背上长出了宛如蝙蝠般的黑色翅膀,身后多出了细长的黑色尾巴。看上去就像是恶魔。



过去我所接触的三个怪人也令人联想到恶魔。而与那些只能说是羊头恶魔的怪人不一样,怪人制造者变身后的形象显然更加符合某些文艺作品里拟态为人类外貌的恶魔。



他果然是有战斗能力的。



这次出马的是本体吗?



“怪人?”祝拾也看到了这一幕。



“你说我是怪人?”怪人制造者正在上空环视熊熊燃烧的街道,听见下方的声音,他失笑地说,“你以为我是那种小白鼠吗?”



话音落下,只见他翅膀一动。天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他如同闪电般向我们俯冲袭来——



然而,这种“如同闪电”的形容,是以正常人的标准来看的。虽然我很清楚他的速度很快,但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他的速度和慢悠悠的爬行没什么差别。



火元素形态的我是可以飞行的,并且只要我愿意,以数倍音速的速度飞行也是不在话下。而他的速度根据我的目测,最多也就是每小时三百多公里。这个速度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人类的地面载具,只是和我相比较依旧不够看。



我操纵自己的身体疾速移动到高空,来到了他的面前。这种“操纵自己飞行”的感受不是很好形容,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把自己抓握起来,然后托举到高空,而这只大手是听自己意念指挥的。



说得不好听些,我像是个被抓娃娃机吊起来的人偶,只不过遥控吊臂的控制器在我手里。好在现在的我正处于意识超级加速状态,这个过程在外人看来可能疾速,在我的体验中还是比较平缓的。



来到怪人制造者面前之后,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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