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山想起孙半仙过世,黄氏说过的一句话:清酒红人面,钱帛动人心。



孙半仙也只不过十亩地,三间茅草屋,50两银子。



桂哥儿阿爷阿爹不管孙半仙“独命”,把桂哥儿过继给孙半仙。



如今的温家,家产一大把,更引来窥视,为了得到这份财产,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波也就是原告冷氏。



在马大舅和温族长的争论中,冷氏越想越不对劲,怎么两拨人都为公公温老爷立子嗣,怎么不是为自己的丈夫温少爷立子嗣的?



如果为温老爷立嗣,温少爷岂不是成为孤魂野鬼?



她冷氏的百年后事谁来操办?指望叔子,还不如指望自己。



于是冷氏想找亲爹主持公道,无奈亲爹懦弱无能,不管不顾。还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冷氏这下子急了。



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结果呢?三方面都靠不住。



如何是好?



这时候冷氏想起丈夫生前说过孙知县虽然长得不怎样,但做事非常讲规矩,是不是好官不清楚,肯定是个能吏。



就鸟粪肥料的发明,使得沅陆县的粮食增产,功德无量。



丈夫生前还说过自从孙知县上任后,皂吏变得温柔不少,公然勒索大大减少,找家中要钱的变得比以往和善多了。



思来想去,冷氏抱着最后的一份希望,写状纸,让孙山主持公道,替她从温家远亲选一名子嗣过继。



孙山和张师爷看到这里目瞪口呆。



张师爷嘴角抽了抽说:“大人,这个冷氏,性子够刚硬。”



除了说这句,张师爷说不出其他的来。



冷氏的状纸先哭诉马大舅和温族长的贪婪,然后转进以温少爷的角度夸起孙山,恳请孙山主持公道。



冷氏也是个人才,也不知道哪找来大状写的状词,直夸孙山青天大老爷。



孙山嘴角努了努,主持公道他能理解,但给温少爷选子嗣,万万不能理解。



虽然他是知县,权力最大,也不能触手太深,不能介入如此“私人领域”。



孙山疑惑地问:“张师爷,为何马家舅舅和温族长都给温老爷过嗣,而不给温少爷过嗣?”



按理来说优先级别先考虑温少爷过嗣,毕竟温少爷已经成亲了。



孙山又找上相关律法礼仪之书,仔细查阅一般怎样的人不必要立嗣。



按礼:殇子无为父之道。



既夭折早殇之人可以不立嗣。



《礼仪.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未成年或者未婚就亡故的人,属于小孩子,不需要为他立嗣。



大乾男子二十及冠,也就是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是成年人,甭管成亲还是未成亲,都可以为他立嗣子。



孙山又问到:“张师爷,温少爷几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

章节目录

我,孙山,科举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西门七仔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西门七仔并收藏我,孙山,科举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