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反方判定!这是要胜诉了?



审判长徐如风在听到各方的答辩内容,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根据目前三方的答辩。



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有一定依据,并且占据一部分优势。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着重强调的就是自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自首。



有着怎样的立功表现。



被告方委托律师,是着重的从这一方面进行的强调。



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虽然说从情节恶劣上进行了强调。



但是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说服。



当然…虽然说被告方委托律师在这方面进行了着重的强调。



可实际上,案件的核心点还是回到了一个问题上。



那就是——具有立功表现的自首,在这个案子当中应不应该减缓罪罚,由死刑判定为死缓。



这是这个案子中的最大争议点!



当然还有其他的小争议点,例如说:董白浩是不是有预谋的对董果果实施侵害。



这种预谋说的不是具有具体的实施规划,而是在之前有没有这种心理或想法。



说到底,还是主观的问题。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董白浩知不知道董果果刚十周岁。



这个问题也是个关键点。



因为已知未满14周岁而发生侵犯,那就是强迫幼儿。



满14周岁发生侵犯,14周岁在法律的规定上是妇女。



幼儿和妇女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这个案件中,如果董白浩知道董果果是刚十周岁,或者说知道未满14周岁。



那么这个案子的性质就变了。



案子的性质就会变成在主观上侵犯幼女!



虽然在客观的事实上没有变化。



但是通过这一点主观可以加重情节严重性的判定!



自首的情节是否用于减缓刑罚,还需要从这两点来看。



审判台席位上,徐如风敲响法槌:



“现在各方的初步答辩已经结束。”



“针对各方的答辩内容,现在对其总结。”



“一:董白浩是否在先前就对董果果产生了猥亵和侵害的想法。”



“二:董白浩是否知晓董果果未满14周岁。”



“对于第一点,受害人亲属能不能够详细的讲一讲,在案发先前董白浩有没有对董果果做过什么不正常的措施?”



面对行为,冯云霞显得有些紧张,站起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一旁的李雪珍小声开口:



“你就如实回答就好了,审判长会仔细分辨你的陈述内容,询问你问题的。”



听到一旁李雪珍的声音,冯云霞安心了下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5)

章节目录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大风雾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大风雾并收藏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