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数罪并罚,提出异议?不判,法院也不可能判!



经过刚才对于情节的轻重判定结束。



审判台席位上。



段清水作为审判长,继续就本案相关的事项进行总结。



目前这个案子已经判定了是否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代购



以及判定代购销售盗版药两年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假药情节严重。



根据段清水的看法,这个案子已经相当于推翻了一审的某些相关判定。



等同于推翻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目前的相关事项,该判定的已经判定完成。



出于刚才的两项判定,已经可以进行刑期的大致讨论了。



关于刑期,除了从判定的事实结果来看,还要从相关的法理以及法情上来看。



因为有些案子的判决,从罪名上来看,有着极其大的上限和下限。



再有一点就是,对于罪名的相应罪行刑期而言,审判长的裁定量很大。



这也是法庭陈述的关键作用,用法庭陈述来影响审判长,对于该案件的相应刑期判决。



这个案件进行到这一步,完全可以进行法庭陈述了。



段清水在心中默念,对于整个案件的答辩节奏进行了一定的把握。



咚咚!



法锤敲响。



正在段清水敲响法锤,准备让各方进行法庭陈述时。



这时候控告方席位上的张远突然举手示意,表示有其他问题。



“审判长…”



“关于本案还有一个问题我方有异议。”



段清水看向张远:“控告方委托律师,对于本案的相关流程还有什么异议?”



张远继续开口:“我方认为现在进行法庭陈述还过早,因为在一审判定中还有一个关键的点并没有进行讨论。”



“那就是走私罪和贩卖假药罪两者是并罚的情况。”



“在两罪并罚的情况之下,我方认为在刑期上应该对于林勇进行着重的刑期处罚。”



张远说完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段清水在听到张远的这一番陈述后,微微皱了皱眉。



对于这一点,他不是没有考虑到。



而是心里面已经对于两罪并罚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判定。



但是在张远提出来后…这个问题是已经摆在了明面上。



段清水看向张远:“那么对于数罪并罚,控告方有着什么样的考量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数额与量级应当与偷税漏税放在一起进行考量。”



“根据本案中涉及到的情况,林勇已经涉及到了走私偷税漏税的情况。”



“那么应当与走私罪的严重情景来对林勇进行判罚。”



“又考虑到其贩卖假药的情景,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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