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是通过虚假诉讼将夏明远进行立案调查。



而王琴则是用未成年,不懂事等借口还驳回苏白的这一观点。



无论从证据还是客观事实来讲,苏白的答辩,都远高于王琴。



现在答辩已经进入到了后期阶段。



只需要等待着审判长的相关判定就好了。



只不过…



这一次的判定,从刚才蒋峰的表现当中。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对方是倾向于受害人一方的。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蒋峰在整理好相关材料后缓缓开口:



“双方就本案的相关情况都已答辩完成。”



“现在宣布关于答辩的判定。”



“首先——针对上诉方提出的证据,暂时没有经过鉴定,所以不予采纳。”



“其次,对于受害人的口供,以及相关情况,法院方面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



“原因如下:”



“作为学校内的一名教导主任,夏明远在惩罚学生时,完全可以不用身体接触。”



“在他明知道有可能会在惩罚学生,有身体接触,可能接触到隐私部位时仍然用这种惩罚行为。”



“其在主观上就有一定的故意表现性。”



“基于这一点。”



“又与受害人吴艳,何娟,李冰进行身体上的多次接触,将其叫到办公室内。”



“加之在其主观的故意性上,不能证实自己无猥亵和骚扰的行为。”



“现在判定夏明远具有猥亵和骚扰的行为。”



在审判长蒋峰进行判定的同时,苏白觉得这个判定就离谱。



这么判是吧?



知道有可能会触碰到隐私部位,等于触碰到隐私部位?



不是…这个逻辑是怎么来的?



刑事案件,说100遍:证据,直接证据,客观事实!



一样都没有只依照口供和有可能的故意,就能判三年半有期徒刑!



这不恐怖吗?



苏白当庭直接反驳:“审判长刚才的判定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呢?”



“在哪?!”



“没有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为什么要判定夏明远有犯罪的事实性?!”



“我想请问审判长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哪一个规定,进行的判定?!”



面对苏白的质问,蒋峰微微皱眉,但还是开口回复:



“关于本次判定,是基于所适应情景。”



“基于所适用情景是指无客观事实证据判决?!”



“所适用的情景是什么情景?”



“是依照着受害人的口供还是审判长根据自己的主观来拟定的情景?!”



“我请审判长能够给予我方一个明确的解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4/5)

章节目录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大风雾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大风雾并收藏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