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国内,可能会被抓去坐牢强。



而且她打算一个人走,将孩子丢给前夫。



也不怕孩子会被前夫虐待,这么多年过去了——毕竟当时人工合成淀粉没出现的时间都过去了好几年呢——她大女儿早满了十八岁(她结婚比原身早,所以孩子比原身的孩子大),是成年人了,小儿子也有十六岁了,丢给前夫,根本不怕前夫能虐待到这么大的孩子,尤其是她小儿子,虽然只有十六岁,长的可壮实,她前夫想虐待,只怕还打不过她儿子呢。



当然了,两个孩子要是不愿意去前夫那儿,让他们跟着她爸妈也行,就是她爸妈快八十的人了,估计两个孩子是不愿意跟着的。



之所以不带孩子去国外,自然是怕害了孩子,好歹呆在国内还能好好学习和工作,跟她去了国外,就是黑户,到时可不知道会怎样,除非等她在国外混的好了,再接他们过去不迟。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带的人太多,她怕走不掉,另外,去了目的地,三个人的开销也太大,要不然,将孩子留在国内,真的好吗?毕竟她欠了几千万跑了,那些人肯定会找她的儿女麻烦的,她的儿女,被这么多人找麻烦,就不可能好的起来。



却说只要价格开的低,市中心的别墅肯定好卖,于是很快,原身妹妹就拿到钱了,准备跑路了。



琳琅看她要跑路,开始衡量要不要放她跑。



跑了,她留下的一大堆烂摊子,变相地相当于人死账消了,毕竟就算那些人找原身父母要钱,原身父母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能找他们要到什么钱?指不定消息刺激了,把人刺激没了,他们的另一个女儿(也就是指琳琅)还要找他们赔钱呢,所以他们可能都不太敢太刺激原身父母。



虽然琳琅不会找他们要钱,但他们可能会这样想。



要是她跟那些债主放出消息,说原身妹妹要跑,那些债主围住了她,不让她跑,原身妹妹跑不掉,肯定会求父母帮她,她可不会怕刺激父母,而原身父母被她刺激了,就是刺激死了,又不是外人刺激死的,外人也不用担心琳琅会找他们赔钱。



而原身妹妹指不定还会求到她头上,就算她说没钱,也会受影响。



所以看起来,让她跑了,似乎对原身父母要更好一点。



想到这儿,琳琅就没阻止了,只在亲戚面前放了点风,只说最近高息频频暴雷,不能高息借钱给别人,危险。



琳琅是想让原身妹妹将一些亲戚的钱还了,将来好歹跟亲戚间没因钱的事闹矛盾,这样也要好一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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