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回到威特菲尔德街七号五楼的租屋时,已是午夜两点。
破旧的楼道里依旧狭窄得像一条缝,墙皮剥落,木板松动,隔壁奶酪仓库的酸腐味顺着窗户钻进来,煽得空气都发黏。往常刘易斯一闻到这味道就头疼、想吐、想骂娘,恨不得拿上火把将奶酪仓库烧个干净。
但今晚,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仿佛这臭味并不是臭味,而是一种……一种贫穷的象征,在刘易斯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竟第一次觉得,这种象征正离自己越来越远。
按理说,这个时间,他本该在格林酒店那间预订好的套房里呼呼大睡,那是他人生第一次住一镑一晚的奢华房间,床单是熨过的,壁炉是亮堂堂的,洗澡水是热的,服务生还会在你的脚边铺一块脚垫……
那简直就是人生的最高待遇。
对于他这种平时连啤酒钱都要算计的一便士记者来说,更是奢侈得像骗局。
但他偏偏没住。
他坚持回家。
不是因为节俭,也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另外一个理由——他睡觉认床。
如果今晚睡在酒店,他明天一准睡过头,或者迷迷糊糊陷在羽毛枕头里不想起。
可明天早上,他要去一个地方,一个能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地方——白厅街4号,苏格兰场。
他要去拜会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那位愿意记下他住址、把名片递给他、动动手指就能让所有骇人听闻的案件送到他手里的大人物。
因此,即便刘易斯醉到眼睛都快睁不开,但他却依然像是个害怕耽误考试的穷学生,坚持要回自己这间床板硌腰、枕头发霉的破租屋,好让明天早上的闹钟(其实是六点钟楼下那几辆拉奶酪大车的铁铃声)把他准时叫醒。
为了回家,他硬是在科文特花园,从那群刚刚看完戏准备回家的绅士淑女们手里,花高价抢下了一辆出租马车。
“威特菲尔德街……七号……五楼!”
他醉得舌头打卷,车夫也嫌他身上酒味大,委婉的拒绝说:“抱歉,先生,但是我看见是那边那位先生先招的手。”
刘易斯甩出两先令。
又甩出两先令。
又掏出最后的半先令。
车夫立刻闭嘴,把他扶上了车。
高昂的打车费砸得刘易斯心在滴血。
为了支付这趟车费,他今天下午刚写进小账本的“去摄政街买一条新领巾”、“去杰明街淘换一只二手银怀表”以及“两份明早的报纸”不得不全部删掉。
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马车一路晃,他差点在车厢里睡过去,可是一想到明早如果迟到,让亚瑟爵士等他……
不!
刘易斯吓得浑身一激灵,像是被一桶冷水浇在脑袋上。
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能给他一次机会已经是上帝开恩,至于第二次……
想都别想!
于是他死死撑着,不让自己睡。
到了威特菲尔德街,他付完了钱,几乎是被车夫一脚踹下车。
午夜的风迎面吹来,吹得他脑袋更晕,但那张“无名小卒”的名片在他胸口口袋里却热得像火炭,烫的烧心。
刘易斯踉踉跄跄地爬完五层楼梯,开门,进屋,然后整个人瘫坐在床沿,就像是条被洗衣妇拧干的破布。
窗外的天色早就暗下来了,透过月色可以看清这间小的可怜的租屋,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半截蜡烛,以及一本快要写不下的记事本。
夜风吹过窗框,木板咯吱咯吱的响。
刘易斯在床上躺下,又坐起,再躺下,再坐起。
睡不着。
完全睡不着。
毕竟这种事,这种离奇得像梦,却又真实得要命的事,实在是让人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那张名片,被他捏在手心。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摸了它多少遍。
纸张是厚重的,墨迹是清晰的,每一行字都沉甸甸地压在他掌心,压在他的胸口,让他喘不过气。
sir arthur hastgs
警务专员委员会的常务秘书,帝国出版公司的董事会主席,甚至还是王室的非常驻侍从官,与女王陛下关系亲密……
刘易斯越看越是欣喜,越看越觉得高兴。
他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喝醉的傻子,但他的眼角却湿润的。
因为越是激动,他就越会记起过去三十年里那些难堪的日日夜夜。
他出生在肯特郡一个破落的海边渔村,父亲是个吊儿郎当的渔夫,母亲死于风寒,父亲因酗酒与债务被教区送进了济贫院。而刘易斯这个半大孩子,本来也该跟着进去,在那些冰冷的石头墙里织麻绳、拧线头,吃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水。
但教区执事嫌弃济贫院人满为患,觉得让一个半大孩子吃白饭不如把他送去伦敦做事。
于是他联系了一位在伦敦开印刷铺的远房亲戚,刘易斯被塞上马车,连同一件旧外套和一袋燕麦饼干一起丢进伦敦城。
没有人大发慈悲,只是英国教区做事的一贯方式——能省一笔是一笔。
刘易斯的住处被安排在印刷铺后头的小阁楼里,他每天负责搬纸、洗字模,手指被割了多少口子他已经记不得了,可他那时不敢叫苦,因为阁楼里还有另外三个比他更小的孩子,他们连床铺都没有,只能睡在麻袋上。
没人关心他们的名字,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里来,仿佛他们就是几只被丢进城市的野猫,死不死都无所谓。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印刷铺倒闭了。
老板抢在债主上门前,卷钱跑路了,孩子们则被赶上街头。
那时候,刘易斯的兜里,只有半个便士。
半便士能做什么?
买不到热饭,也租不起床位。
刘易斯那一晚,差点冻死。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那种人。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第二天凌晨,他是被报童的吵闹声吵醒的。
那小子年纪
破旧的楼道里依旧狭窄得像一条缝,墙皮剥落,木板松动,隔壁奶酪仓库的酸腐味顺着窗户钻进来,煽得空气都发黏。往常刘易斯一闻到这味道就头疼、想吐、想骂娘,恨不得拿上火把将奶酪仓库烧个干净。
但今晚,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仿佛这臭味并不是臭味,而是一种……一种贫穷的象征,在刘易斯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竟第一次觉得,这种象征正离自己越来越远。
按理说,这个时间,他本该在格林酒店那间预订好的套房里呼呼大睡,那是他人生第一次住一镑一晚的奢华房间,床单是熨过的,壁炉是亮堂堂的,洗澡水是热的,服务生还会在你的脚边铺一块脚垫……
那简直就是人生的最高待遇。
对于他这种平时连啤酒钱都要算计的一便士记者来说,更是奢侈得像骗局。
但他偏偏没住。
他坚持回家。
不是因为节俭,也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另外一个理由——他睡觉认床。
如果今晚睡在酒店,他明天一准睡过头,或者迷迷糊糊陷在羽毛枕头里不想起。
可明天早上,他要去一个地方,一个能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地方——白厅街4号,苏格兰场。
他要去拜会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那位愿意记下他住址、把名片递给他、动动手指就能让所有骇人听闻的案件送到他手里的大人物。
因此,即便刘易斯醉到眼睛都快睁不开,但他却依然像是个害怕耽误考试的穷学生,坚持要回自己这间床板硌腰、枕头发霉的破租屋,好让明天早上的闹钟(其实是六点钟楼下那几辆拉奶酪大车的铁铃声)把他准时叫醒。
为了回家,他硬是在科文特花园,从那群刚刚看完戏准备回家的绅士淑女们手里,花高价抢下了一辆出租马车。
“威特菲尔德街……七号……五楼!”
他醉得舌头打卷,车夫也嫌他身上酒味大,委婉的拒绝说:“抱歉,先生,但是我看见是那边那位先生先招的手。”
刘易斯甩出两先令。
又甩出两先令。
又掏出最后的半先令。
车夫立刻闭嘴,把他扶上了车。
高昂的打车费砸得刘易斯心在滴血。
为了支付这趟车费,他今天下午刚写进小账本的“去摄政街买一条新领巾”、“去杰明街淘换一只二手银怀表”以及“两份明早的报纸”不得不全部删掉。
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马车一路晃,他差点在车厢里睡过去,可是一想到明早如果迟到,让亚瑟爵士等他……
不!
刘易斯吓得浑身一激灵,像是被一桶冷水浇在脑袋上。
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能给他一次机会已经是上帝开恩,至于第二次……
想都别想!
于是他死死撑着,不让自己睡。
到了威特菲尔德街,他付完了钱,几乎是被车夫一脚踹下车。
午夜的风迎面吹来,吹得他脑袋更晕,但那张“无名小卒”的名片在他胸口口袋里却热得像火炭,烫的烧心。
刘易斯踉踉跄跄地爬完五层楼梯,开门,进屋,然后整个人瘫坐在床沿,就像是条被洗衣妇拧干的破布。
窗外的天色早就暗下来了,透过月色可以看清这间小的可怜的租屋,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半截蜡烛,以及一本快要写不下的记事本。
夜风吹过窗框,木板咯吱咯吱的响。
刘易斯在床上躺下,又坐起,再躺下,再坐起。
睡不着。
完全睡不着。
毕竟这种事,这种离奇得像梦,却又真实得要命的事,实在是让人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那张名片,被他捏在手心。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摸了它多少遍。
纸张是厚重的,墨迹是清晰的,每一行字都沉甸甸地压在他掌心,压在他的胸口,让他喘不过气。
sir arthur hastgs
警务专员委员会的常务秘书,帝国出版公司的董事会主席,甚至还是王室的非常驻侍从官,与女王陛下关系亲密……
刘易斯越看越是欣喜,越看越觉得高兴。
他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喝醉的傻子,但他的眼角却湿润的。
因为越是激动,他就越会记起过去三十年里那些难堪的日日夜夜。
他出生在肯特郡一个破落的海边渔村,父亲是个吊儿郎当的渔夫,母亲死于风寒,父亲因酗酒与债务被教区送进了济贫院。而刘易斯这个半大孩子,本来也该跟着进去,在那些冰冷的石头墙里织麻绳、拧线头,吃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水。
但教区执事嫌弃济贫院人满为患,觉得让一个半大孩子吃白饭不如把他送去伦敦做事。
于是他联系了一位在伦敦开印刷铺的远房亲戚,刘易斯被塞上马车,连同一件旧外套和一袋燕麦饼干一起丢进伦敦城。
没有人大发慈悲,只是英国教区做事的一贯方式——能省一笔是一笔。
刘易斯的住处被安排在印刷铺后头的小阁楼里,他每天负责搬纸、洗字模,手指被割了多少口子他已经记不得了,可他那时不敢叫苦,因为阁楼里还有另外三个比他更小的孩子,他们连床铺都没有,只能睡在麻袋上。
没人关心他们的名字,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里来,仿佛他们就是几只被丢进城市的野猫,死不死都无所谓。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印刷铺倒闭了。
老板抢在债主上门前,卷钱跑路了,孩子们则被赶上街头。
那时候,刘易斯的兜里,只有半个便士。
半便士能做什么?
买不到热饭,也租不起床位。
刘易斯那一晚,差点冻死。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那种人。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第二天凌晨,他是被报童的吵闹声吵醒的。
那小子年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