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些备胎之中,不乏与有‘记忆共享’、‘位置共享’、甚至是一些‘内部系统共享’的。
最后一个,自然是某位加弗蕾公器私用的结果。
所以说,要想弄死他还不被发觉,至少也得是正儿八经的高级文明,半步都不算的那种。
而那种文明如果向他加弗雷下手的话,就算被发现了——管理局多半也是当看不见的。
不过之前某人不是说了么,先只对四级飞升文明下手,那他这个时空特工的虎皮,那还是挺管用的。
“这些飞升文明会同意‘交易’吗?”
加弗雷喃喃自语。
“你觉得呢?”
我哪里知道……
不过,正常来说,反应也无非那么几种。
第一种……当然是‘转移文明坐标’了,废话,你都能摸到我文明坐标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当然是跑路第一啊!
第二种……那就是开战,而且这绝对不是一种小众的选择,因为高工的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拿枪顶在人家的脑袋上,扣不扣扳机,没人敢保证,这是一个标准的‘黑暗森林困境’,那对付这种困境,宇宙中的‘猎人们’会怎么选择?
当然是先下手为强了。
至于第三种,才是考虑到交易,或者按照高工的说法,买回‘冠名权’,恢复对于该时空分支、飞升坐标的登记。
而以上三种选择,其实都是基于一种前提条件——
那就是飞升文明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并没有在文明议会中注册飞升坐标。
所以才让G某人钻了个空子。
加弗雷沉吟片刻,继续沉吟片刻,然后渐渐有些口干舌燥起来。
别的不说,只要勒索,啊呸,完成一笔飞升文明级别的交易,那么这赚头,至少也是他工作一万年的薪水。
至少!!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事并没有违背任何一条文明议会的规定。
我注册的时候你没有注册,还藏的那么严实,那你怪我咯?
你可以选择不买啊!
我要是把你的文明坐标往黑市一卖,其实是可以赚的更多的,尤其是卖给那些毁灭文明。
这其实都是便宜你了。
当然了,那种操作稍稍擦边,有违背文明议会禁止和毁灭文明做交易的规定。
但我和你做交易,那完全不违规啊!!
作为一个基层老油条,别的什么战略性的眼光没有,各种走后门的套路那是门清儿。
而加弗雷的确认识到,这在各种意义上,都不算坏了规矩。
只是,坏不坏规矩是一回事,这么丧心病狂的去收保护费,最大的问题不是——
“真要打飞升战争,你觉得我会输?”高工直接反问对方。
加弗雷这下子彻底无语了,你融合文明你牛逼,你了不起,你清高!
我给你跑腿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