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信了,那你还想知道什么?”



林海棠似乎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在意,一副你说什么我信什么,而且知无不言的样子。



孟浪知道,这是拯救关键人物林小雨的好感度加成在起作用。



命运的蛛网上,我帮你,你帮我,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我想知道你接下来的打算。”



“很简单啊,做我的本职工作,尽可能帮我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因为他们并没有子女,所以财产均分是最好的结果,甚至在法律上,对弱势女方是可以酌情多分配财产的。”



“那你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不出意外的话,我有九成的把握。”



“那要是出了意外呢?”



林海棠愣了一下,“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又知道了什么?”



又?看来你很了解我了嘛……



“从法律诉讼的角度,什么情况下会让离婚的一方少分财产?”孟浪不答反问。



林海棠想了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企图侵占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许劲松会以此做文章?



但这是不可能的,高女士没有在许氏集团担任任何职务,而且财务状况几乎完全依靠许劲松,即便想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可能做到。



至于伪造债务,那更是自杀行为。”



“除了你说的这5种情况之外,应该还有3条酌情分配财产的条款吧?



其中的第一条,‘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这里的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毒等恶习。



4.婚外性行为等其它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林海棠愕然的看着孟浪侃侃而谈。



“你……专门查过婚姻法?”她一脸古怪。



别说是她,就连反应过来的孟浪自己都有些懵。



场景触发!又是场景触发!



“咳!这个……知己知彼嘛,提前做了点功课。”



不然呢?我能说这是我听到《婚姻法》三个字的应激性反应?



“你说的酌情条款确实存在,但据我所知,高女士并未触犯上述任何一种行为。”



未触犯,不代表不能伪造证据触犯。



按照“兄弟们”的描述,对方应该是使用了某种非常“自绿”的手段。



拍个照,录个像。



这种事,女方很难自证清白,要是再有一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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