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曲,我们认为很适合泰丽莎来演唱。如果我们双方可以协手合作,相信不但这部电影会因为泰丽莎的歌声增色不少,泰丽莎本人也可以借助这部电影来扩大个人在亚洲乐坛影响力,并且还能拥有一首非常优秀的歌曲用于明年来冲奖”。



说到这里他还转头让冈本晃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份歌词和一个索尼WALKMAN,跟着又道,“或许你们会觉得我口气大了些。但我真没有吹嘘之意。这是歌曲的小样和基本已经确定下来的歌词,已经得到山口淑子女士本人的充分认可了。她还一再要求我们慎重寻找演唱这首歌的人呢。你们听一听看一看就会明白了。我真的认为对泰丽莎的演艺事业会有很大帮助的。”



宁卫民口中的泰丽莎(Teresa)就是指邓丽君,这是邓丽君在日本闯荡专用的艺名。



他的话语间,也展露出极大自信。



这不奇怪,既然是上辈子已经被证明过优秀,饱受欢迎的歌曲,他凭什么没自信?



想想吧,都别说这是张学友最受欢迎的代表作之一,连《国产凌凌漆》的周星驰都能靠这神曲保命,连这种喜剧都能靠词曲让观众湿润眼睛。



要是打动不了两个业内的行家,那才见鬼了呢?



事实上,就在邓丽君和舟木稔依次试听过之后,宁卫民从他们面上的神情就已经看出他们都已经明显意动。



这一点不奇怪,如同电影演员需要好剧本好角色一样,歌唱演员也需要好歌曲。



他们自然一听就能懂得这首歌曲和邓丽君个人条件有多么的契合。



只要他们点头,那至少能保证明年邓丽君又有一首能打的歌曲了。



虽然拿下有限放送的四连霸这种梦想有点太过吓人了,但等到电影一公映,凭歌曲质量和电影宣传力度,以及邓丽君已经达成的三连霸成绩,让这首歌成为点播热门问题不大。



一旦进入获奖入围名单,大赏前日媒记者们一定会拼命报道的,而获得这样的关注度对于邓丽君就已经算是赢了。



更别说这个时候,宁卫民还趁热打铁,张口抛出了优厚的报酬,就更让他们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至于酬劳,这首歌要灌录中日双语两个版本,一千八百万円如何?不过音像制品的版税完全归我们,贵方只可以享有演出时的使用权。”



不得不说,这是价码绝对是极高的了。



想当初,坛宫开业时,宁卫民把邓丽君请来唱了几首歌,才不过一百五十万円。



而且这不是只给她一个人的,是包括她的乐队和化妆、助力所有人报酬在内的团队价,也就相当于一万美金吧。



就说如今邓丽君名气已经达到歌手顶峰,日本经济泡沫也有助推价格的作用,那翻一倍,三百万円演一场商演也差不多了。



一千八百万円以目前汇率相当于十三四万美金,至少够请她连唱六场的。



尤其对她这么一个天才歌手,仅仅录这么双语版的同一首歌,最多也就是四个小时就能解决的工作。



难道这还不划算吗?



虽然版税方面,宁卫民不肯与人分享有点可惜。



但对邓丽君来说,其实也就损失了相应权益创造净利润的百分之二。



说白了这毕竟只是双语版本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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