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1日,宁卫民怀揣感恩之心,正式回归皮尔卡顿华夏公司。



要知道,商业本质上就是资金问题,尤其国内的融资环境是最艰难的。



可就凭宁卫民一句话,邹国栋就能在毫无任何实际担保的情况下,让熊建民把汇票上的钱转出了一千万到宁卫民指定的账户上。



这在任何一个在大陆内地行商的人,都是不可思议的事。



为此,宁卫民不但能够及时履约,顺利按照计划,通过两家国内音像出版社,以每张音乐专辑五百万的数量,大举开始了磁带的批量生产。



而且由于这次宁卫民是通过松本庆子的个人事务所与两家出版社签订的商业合同。



他在这笔买卖中还可以享受一些外资公司在税费上的优惠。



光这笔钱大概就有数百万之巨。



同时也就意味着,他已经假借外资背景的文化公司在大陆内地的音像行业里有了一席之地,实实在在打通了相关产业链,从此能够合理合法的在国内音像市场捞取财富了。



所以邹国栋帮他的,绝不是什么小忙,他怎么可能不承情。



另外,邹国栋对于宁卫民与斐翔签订的商业代言合同没有较真儿,而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其实也带给了宁卫民莫大的好处。



因为这件事上,宁卫民同样存了私心,玩儿了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段。



敢情这小子和斐翔签订的代言合同,可不是一份,实际上是两份。



除了那份和皮尔卡顿公司的合约之外,宁卫民还用每年二十万人民币的价格,让斐翔为自己旗下的男装和运动品牌代言。



说白了这就是搭售。



还别看斐翔在海峡对面出道即巅峰,如今正遭遇事业瓶颈。



跑到大陆发行的第一张专辑又有点生不逢时,在市场遇冷。



可即便如此,走麦城的斐翔也是海峡对面颇有名气的小鲜肉呢。



人家深受琼瑶和张艾嘉的看好,并不缺大佬提携,自然就有事业上起死回生的机会。



这样的斐翔当然是有底气的,绝不会因为一时的挫折就自降身价。



像宁卫民自己攒的“假名牌”,单独拿给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



恐怕也只有打着皮尔卡顿华夏公司的旗号,给斐翔提供一份优厚待遇的代言合同,宁卫民才能沾上这位未来顶流的光啊。



说实话,对于斐翔来说,宁卫民给的每年二十万人民币还真不多。



不过也就是他在华夏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的生活费罢了,顶多让他避免坐吃山空的局面,聊胜于无。



真正能够让他有所收益的还得靠皮尔卡顿公司的合同。



毕竟以松本庆子在日本的影响力,目前的代言费也不过三十五万美元左右。



斐翔每年能在大陆地区拿到二十万美元,毫无疑问是港台地区中的独一份。



而宁卫民看重的,则是斐翔在内地成名后,未来成为业内顶流影响力。



所以这个价格哪怕现在看有点高,但他替皮尔卡顿华夏公司签下的斐翔,还真不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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