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要不是哨兵发现得早,我这条命就交代了。那刺客穿着咱们的军装,混在送饭的队伍里,谁也没认出来。要不是哨兵多问了一句口令,我这条命就交代了。光灿来了,我就放心了。”



事实证明,郑光灿的确是最佳人选。自从跟在甄贤公公身边,他便寸步不离,连晚上睡觉都靠在门板上,手里攥着那把凤翅单刀,刀柄被他的汗渍浸得发亮。那刀柄原本是粗麻绳缠的,后来被他的汗水泡烂了,换成了牛皮绳,又被泡烂了,最后换成了一根马车上的铁链子——他说铁的结实,磨不烂。



每天清晨他比所有人起得都早,先自己练一套刀法,把筋骨活动开了,然后端一盆热水放在帐篷门口,等甄贤公公洗脸。到了晚上,他就点一盏油灯,坐在帐篷外的石头上擦刀,刀刃擦得能照见人影。甄贤公公有时候掀开帘子看他擦刀,他头也不抬,只说一句“表叔,早点歇息,明天还要赶路”。



他曾先后两次在生死关头把甄贤公公从死人堆里背回来,救了他的命。最危险的一次,甄贤公公记得很清楚——那天是腊月二十三,小年,部队驻扎在一条河边,河面上结了薄冰。甄贤公公带着几个参谋到前线视察阵地,正蹲在战壕里看地图,鬼子的炮弹突然打了过来。



“嗖的一声,炮弹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然后轰隆一声炸开了。我被冲击波震晕了,耳朵里全是嗡嗡的响声,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光灿二话不说,把我从土堆里刨出来,扛起我就跑。他扛着我,在炮火连天中跑了三里地,炮弹在身后炸着,弹片四处横飞,他硬是一步没停,把我背回了后方医院。他后背被弹片划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鲜血把军装都染红了,他硬是一声没吭。直到把我交给军医,他才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为什么不喊疼?”我听得手心全是汗,攥着拳头,指甲都快嵌进掌心里了。



“他这个人,从来不在别人面前喊疼。”甄贤公公摇了摇头,像是在回忆一个不忍多想的画面,“军医给他缝了十几针,他咬着牙,嘴唇都咬破了,汗珠一颗一颗从额头上滚下来,愣是没有哼一声。缝完了,我问他,‘光灿,要不要休息几天?’他说不用,换了件干净军装,又站到我门口去了。他在门口站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我推开门,看见他靠在门框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那把凤翅单刀。刀刃上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



还有一次,是甄贤公公在山区追击残敌时被伏击。那天雾很大,能见度不到十米,部队在山谷里迷了路。甄贤公公正举着望远镜观察地形,一颗子弹从侧面打了过来,带着一声尖锐的呼啸。



“我根本来不及反应——那颗子弹是从一块大石头后面打出来的,埋伏的是一个狙击手。光灿比我快,他一个箭步冲过来,直接用身体挡了上去。那颗子弹打穿了他的右肩胛骨,血咕嘟咕嘟往外冒。我扶着他,让他躺下,他把我推开,说‘表叔别管我,先解决那个狙击手’。后来他把子弹从伤口里自己抠出来,用布条勒紧了继续跟着部队行军,三天三夜没有掉队。等到了安全的地方,解开布条,伤口已经化脓了。军医给他刮腐肉,他咬着一根木棍,一声不吭——木棍被他咬成了两截。”



月生伯放下搪瓷缸子,声音有些发颤。“两次了。他救了您两次。”



“对。两次。”甄贤公公伸出两根手指,手指微微发颤,“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让自己站在危险的地方。不是我贪生怕死——是我这条命,是光灿用自己的命换回来的。我不能让他白救。”



所以,当甄贤公公考虑分别保管密钥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那天晚上,他把郑光灿叫到自己的帐篷里,屏退左右,把一块银元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帐篷外风声呼呼,篝火的光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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