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最薄。
它只附一张火后清场抄记。青灯旧宅失火后,里正、盐课差役与邻户共同见证清理;书手抄下焦梁内槽可见的三行旧字。本次附目只截取与戊七车号有关的第一行;另两行仍留在清场抄记原件中,不因未入本问而作废。问答口令、东岳庙后路和后来找到何人,都不在这张抄记里。
萧承彻看完,问刑部主簿:“它能证明什么?”
“只能证明青灯宅旧梁上有‘戊七送伤客’五字。谁写、谁送、伤客是谁,都未明。家属称戊七是十五年前京西转运栈临车号,所据另有旧仆口述,尚未入这张清场抄记。”
萧承彻用朱笔在第一项旁写了八个字:
只作问源,不作事实。
他让录事照此在其余三份附目首页也添一行。材料可以成为问题的来处,不能因为获准被问,便先变成已经查实的答案。
四端正纸、两道侧问与四份附目逐张念毕。空白行一律以朱线封死,各方按次验过页数。沈照檀仍只在家属知悉纸落名,不碰官署正押。待最后一人收手,萧承彻才取过清案关防。
朱印落在题纸折缝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录事随即在发文簿记下页数、附目与封匣人。此后若要增删问目,只能另起纸张,重新落押。会核日期仍未写定,匣里的题目却不能再改。
录事把正纸与附目一同收入青漆匣。大理寺评事合盖,穿绳。兵部、刑部与家属都亲眼看着封条压住匣口,没有谁能把临场要添的话留在匣外。
封条将落尽时,第一份附目恰好翻出末行。
上面不是结论,仍是一道待核的题:
青灯旧记所称“戊七送伤客”,家属因何释作十五年前的戊七旧车?(3/3)
它只附一张火后清场抄记。青灯旧宅失火后,里正、盐课差役与邻户共同见证清理;书手抄下焦梁内槽可见的三行旧字。本次附目只截取与戊七车号有关的第一行;另两行仍留在清场抄记原件中,不因未入本问而作废。问答口令、东岳庙后路和后来找到何人,都不在这张抄记里。
萧承彻看完,问刑部主簿:“它能证明什么?”
“只能证明青灯宅旧梁上有‘戊七送伤客’五字。谁写、谁送、伤客是谁,都未明。家属称戊七是十五年前京西转运栈临车号,所据另有旧仆口述,尚未入这张清场抄记。”
萧承彻用朱笔在第一项旁写了八个字:
只作问源,不作事实。
他让录事照此在其余三份附目首页也添一行。材料可以成为问题的来处,不能因为获准被问,便先变成已经查实的答案。
四端正纸、两道侧问与四份附目逐张念毕。空白行一律以朱线封死,各方按次验过页数。沈照檀仍只在家属知悉纸落名,不碰官署正押。待最后一人收手,萧承彻才取过清案关防。
朱印落在题纸折缝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录事随即在发文簿记下页数、附目与封匣人。此后若要增删问目,只能另起纸张,重新落押。会核日期仍未写定,匣里的题目却不能再改。
录事把正纸与附目一同收入青漆匣。大理寺评事合盖,穿绳。兵部、刑部与家属都亲眼看着封条压住匣口,没有谁能把临场要添的话留在匣外。
封条将落尽时,第一份附目恰好翻出末行。
上面不是结论,仍是一道待核的题:
青灯旧记所称“戊七送伤客”,家属因何释作十五年前的戊七旧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