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为证倒填,何必问?”



“迟报、误记、重抄沿错,都可能造成日期不合。”沈照檀道,“问,是因为现存记录不能解释,不是因为我已经替它选好了罪名。”



人群里的议论低了些。



挑菜汉子想了想:“就是说,你只问哪天报的,不先骂他作假?”



“正是。”



“那第三问呢?”



沈照檀没有立刻回答。



前两问把岳秉义所见的十二日,与官抄所载的十四日摆在一处。若大理寺只答“老卒年迈记错”,仍可以绕开;若只答“军中迟报两日”,也能把时间倒置说成寻常军情迟滞。



要让官署无法只挑一边作答,还须问清当年会审究竟看见了哪份记录。



她让长风取来随车的小匣。匣中没有顾氏旧纸、药尸医录或沈怀章补押,只有两份官面已经给过的记录。



第一份是五月二十两署联合复点:乙字二十七号封面旧载四纸,今实交三纸,页号一、二、四,缺页原因不明。



第二份是大理寺准予抄出的引卷目录附注:大理寺记承安七年六月十八收到兵部勘验四纸;兵部收文摘录却记六月二十三才收到北境原件,相差五日,原因待核。



这些记录不能证明第三页遭人抽走,也不能证明十八日那份是假。它们只留下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第三问,”沈照檀道,“承安七年旧案会审所引用的乙字二十七号勘验,究竟是六月十八先到的四纸,还是六月二十三兵部收到的北境原件?二者是否同文,会审所见是否包含逐尸记录?”



代书人写到一半,抬起头:“这一问可比前两问长。”



“字长,所问只有一件——会审看的是哪一版。”



岳秉义从头听到尾,忽然问:“我的名字写在哪里?”



代书人忙道:“自然写在证人供词前。”



“没有供词。”岳秉义道,“我答应进官门说,不答应在门外先留一张由别人写好的口供。”



“名字一写,今夜便藏不住了。”沈照檀提醒他。



“药幡打了结,我还回来,就没打算再换一座柴屋。”岳秉义道,“名字可以进状纸,话要等进门再说。”



沈照檀点头:“呈状只写,十五年前经手收殓卒岳秉义愿随状到署,当面回答第一问。其余由官署调卷核查。”



“若他们不收人,只收纸呢?”代书人问。



“那便请他们在退回文书上写清:不收的是家属补陈,还是愿当面受问的旧案经手人。”



这是明日才要撞的门。



今日只把纸写对。



代书人又问题头。若写“谢氏旧案申冤”,最响,也最容易被一道定谳挡回;若写“控告北境疫案作伪”,仍须先证明作伪;若只写“旧卷查疑”,又与谢无咎眼下在大理寺的案子没有关系。



沈照檀最终道:“在押谢无咎案家属补陈旧会审引用疑义,请收当年经手人到署应问。”



她没有把十五年前的整桩旧事与承安七年的定谳重新塞进一张诉状。谢无咎仍在大理寺受问,旧会审验结又正是当前案卷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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