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埠是在黑鹰国的控制之下,它很多方面,都有受黑鹰国的影响。



比如摇滚乐,也是起自黑鹰国。



60年代初,披头士乐队访问本埠,给本埠带来了黑鹰国的摇滚乐。



自那之后,本埠的年轻人,开始夹band,也就是组乐队,玩摇滚!



郑东翰就是其中一位,他和泰迪罗彬组建了一支乐队,开始翻唱披头士乐队的歌曲,也因此,这支乐队被称之为本埠的披头士。



不过,这个时期,本埠摇滚才刚刚出现,并不兴盛,且,这个时期的摇滚,和后世的摇滚并不一样,1是这个时候的乐队,不讲究不重视原创能力,一味的翻唱西方歌曲,2是普遍都是英文歌,没有摇滚本土化……



如此水土不服的摇滚,又怎么可能起来呢?



所以,很快,这股摇滚风潮,就退去了。



到了70年代中期,摇滚歌手吴四铭从加国返回本埠,组建了ra乐队,这个乐队注重原创,所作歌曲也十分硬核,学到了摇滚乐的几分放荡不羁和躁动的精髓,因此,聚起了一大批年轻的粉丝。



然后,无数年轻人开始效仿……



然后再次掀起了本埠的摇滚风潮。



但可惜,这些摇滚乐队,并没有做到摇滚本土化,歌词依旧是英文,而眼下的本埠乐坛,正逐渐在摆脱英文,崇尚国语,甚至,越来越多的民众希望乐坛复兴粤语……



这样的情况下,本埠摇滚乐,在本埠乐坛之中,依旧不占什么位置,属于小众乐。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本埠摇滚没有前途,所以郑东翰这才解散了乐队,加入了本埠宝丽金公司,开始做唱片生意!



陈大用的这首,属于最正宗的摇滚,关键还是国语……



且,国王乐队的台风,也和摇滚极为契合,四人衣服清一色都是黑色中山装,都是寸头短发……



给人的感觉,颇为惊艳!



所以,郑东翰才有这么一说。



陈大用见郑东翰说得夸张,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翰哥,摇滚本来就是玩的。”



“不错!摇滚本来就是玩的!”郑东翰怔了一下,然后眼睛明亮道。



就这一句话,郑东翰就在心中觉得,陈大用是真的懂摇滚的……



“陈先生,我听莉珺说,这首歌是你自己原创的?”他问道。



陈大用点了点头,“无聊的时候,瞎弄的!”



郑东翰:“……”



嘴角抽了抽,他苦笑说道:“陈先生,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其他的作品,我可以帮你出张唱片专辑,一定卖得动。”



“不用了,我对当歌手没有兴趣。”陈大用笑道。



婉拒了郑东翰的好意。



见对方似乎还要再劝,陈大用转移话题道:“翰哥,有没有墨镜?”



“要墨镜干嘛?”郑东翰有些不解。



顿了顿,眼睛一亮,“对,你们戴上墨镜,要更酷一点,效果会更好!”



“我一会让人去外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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