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皇帝的身体一直反复,时好时坏,太医院几位核心御医都守在宫中不得外出,李老更是连个宫门都出不来。



想要把人叫出来,除非是太子府这边出了急事。



比如皇太孙又犯病了。



宴时瑾这个“病秧子”的名头平时不讨喜,这时候倒是方便得很。



莫宁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拱手领命,转身快步退了出去。



李老即便想出来,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到的。



在等待的当口,云生生干脆跟着宴时瑾去偏院转了一圈,正好看看麦克。



麦克见到云生生过来依然很激动,他现在在太子府好吃好喝地养着,整个人容光焕发,那头金发重新变得蓬松柔顺,碧蓝的眼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他殷勤地把一个小盒子推到云生生面前。



“我的朋友,快看看我送你的礼物!”



云生生现在看到盒子就本能地想蹙眉,但还是伸手打开了盖子。



等看清里面是什么东西之后,她的眉头瞬间舒展,眼睛亮亮的。



“麦克,我的好朋友!你竟然把羽毛笔都做出来了?你真是太棒了!”



盒子里整整齐齐地排着一排羽毛笔,用的都是精选过的鹅毛尾巴翎,削得光滑细致,笔尖的切口又齐又准,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



麦克被她夸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耳朵尖都红了。



云生生赶紧把羽毛笔拿给宴时瑾看:“时瑾哥哥快看,这种笔叫羽毛笔,写起来非常省心省事。”



她塞了一支到宴时瑾手里,自己拿起一支,在旁边的墨汁里蘸了蘸,伏在桌边铺开一张纸就写了起来。



她写了几行英文,又写了几行中文,笔画又快又流畅,字体纤细端正,跟用毛笔写出来的完全是两个画风。



宴时瑾看着微微愣了一下。



他没想到这么一支不起眼的鸟毛,写起字来竟如此顺滑,蘸一次墨能写好几行字,不用像毛笔那样写两个字就要停下来舔笔。



云生生拉他坐下,让他自己也试试。



宴时瑾刚开始握得有些别扭,羽毛笔比毛笔细太多了,手感完全不同,而且笔尖是硬的,得用力。



但他书法底子摆在那里,没写几下就找到了最适合的握笔角度和力度,很快他写出来的字就又工整又漂亮。



而且他很快就发现了羽毛笔最大的优点:携带出门极其方便,往怀里一插就行,不像毛笔还得配砚台配墨块。



云生生趁热打铁,把自己关于“墨水”的设想也一并说了出来。



“时瑾哥哥你看咱这墨,每次用的时候还得现磨,用完了还得洗砚台,磨墨的时间比写字的时间都长。”



“万一在野外需要写个东西,还得先找水。”



“这要是后面有追兵,磨墨的工夫都够死三回了。但如果咱们有了墨水,就是那种把墨直接磨好装在小瓶里的液体,打开盖子蘸上笔就能写,那有多方便。”



【好多电视里,那些临死之前咬破手指写血书,手疼不说了,写的字老大,一张布都写不了几个字。还写不清楚。真不如这个羽毛笔实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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