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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墨水字像是不满宋末的无视,水墨推开,露出下一行文字:



【剩余寿命:6天23时49分40秒】



【编剧点:0】



【当前具象化剧本数量:0】



【请尽快编写剧本,延长存活时间。】



宋末:“……”



刚活过来就催着她去死,而且怎么都重生了她还得干编剧啊!



……



……



重生,还有金手指。



宋末只来得及短暂地缅怀了一下自己原先六位数的存款,就开始思考,该怎么处理眼前的烂摊子。



原身并不是独居,她和两个在火锅店上班的姑娘一起合租在这间老旧房子里。



很巧的是,原来的“宋末”也是个创作者,只不过薪水微薄的可怜,只能勉强养活自己。



——地上躺着的死人,是宋末的房东。



他应该是半夜潜入出租屋,但没想到原主醒着,随即用随身携带的锤子砸向原主。



但可能是第一次杀人,也可能是害怕原主的叫声引起注意



凶手起了杀心,下了死手,用锤子敲碎了原主的后脑勺。



——这或许是宋末到来的契机。



但原主倒下之前,用尽了全身力气,把一根毛笔扎进了王大志的脖颈。



然后,原主死了,王大志躺在地上,发出“赫赫赫”的气音,一点一点看着他的血液流干。



他应该没想到,原主一个姑娘力气这么大,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反杀。



……



王大志外貌没什么特殊记忆点,最普通的大众脸,皮肤偏黑,嘴唇发白。



怒睁的眼睛已经浑浊,脸上还残留着几分不可置信。



尸体上半身穿着件发黄的汗衫,下半身的短裤压根盖不住已经发福的肚皮。



两只人字拖一只堪堪挂在脚上,另外一只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只看外形,完全就是**室里会出现的经典形象:



中年发福,手里有点小钱,喜欢抓着保温杯,对着牌友吞云吐雾,对着租户吹牛打屁。



但此刻,他的脖颈处正正插着一只中空的毛笔管,喷溅的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卧室地板。



大部分血液已经干涸,泅在地毯上,带出一片令人不安的暗红,让人想起了猪血糕。



尸体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开始浮现小面积尸斑。



宋末陷入沉思:



——现在是夏天,再过最多六小时,尸臭味就会穿透出租屋薄薄的门板。



到时候,就像某些刑侦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合租室友因为异味报警,上门警察误打误撞,发现一具尸体,以及满地的鲜血。



哦,还有个脑袋破了洞,流了至少一大桶血还活着的“凶手”。



报警?



宋末要怎么解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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