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司法对证据链、时间线、犯罪动机和行为轨迹、不在场证明等后世刑侦学的基础知识探索和建设,从而使大齐的司法制度趋于完善,为之后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司法流程打下基础;
再通过高殷自己和文林馆的待诏文士们创作一批类似《狄公案》、《李公案》、《刘公案》之类的平断冤狱,惩办贪官污吏地痞恶霸的推理话本,培养民间对知法守法、依法行事的爱好,塑造他们对国家法度的信赖和恐惧,就能在无形中使齐律深入朝野人心。
而这就间接抬高了高殷和他所精选的这批小寺做题家的地位,这和当初开办武会、招募河北士族豪强以及旧洛宿卫作为自身新班底是一样的,都是汲取在社会中处于劣势、郁郁不得志而又有潜力的底层阶级,以才能作为选拔标准,使他们能够迅速完成阶级跨越,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高殷连他们的官面称呼都想好了,既然是修习律法的僧人,就叫“法师”好了。
再允许他们在各地建立类似律师事务所的“讼寺”,专门负责诉讼事务,有执业资格的法师们就可以在收取高额诉讼费的同时,与当地士绅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这种诱惑是法师们根本无法拒绝的。
而这种迅速的攀升必定会引起僧众内部的警觉和抵触情绪,然而由于高殷并不是缩减僧寺编制,相反还是扩张,如果要表现出不满,他们就必须拿出一些适当的理由来;
可高殷并没有限制他们的徒子徒孙参加考试成为法师,而且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开放了僧人参与政治以及部分地方实务管理的权限,士大夫团体只会更加反对,高僧们反而要保护这条皇帝“脑抽”才愿意开放的政治快速通道,让僧人的力量更加壮大,在朝堂上占据席位,正式上桌。
而作为从题山律海中卷上来的精英,法师们首要感谢的就是给予这条通道、并持续重用他们的权力来源,也就是至尊本人,毕竟没有皇权的开恩和推进,他们就没有上升通道以翻身,行于这条路,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天子门生,高殷有了新力量可支配,而他们则与有荣焉,甘为帝王所驱驰!
由此,法师们便会发自内心地推崇转轮圣王的高贵地位,并站在至尊的角度为他调整法律框架,使得齐国的法律制度能不断适配新环境新时代的皇权需求,从而保护他们通过皇权力量所获得的法体权益。
这就等于豢养了一批才学出众、精通辩论、同时精通人性黑暗面的高级讲师,在朝则为皇帝的流氓律师团,在野则为月光王者的红衣主教,奔波各地宣传皇权与法律的教义,在佛教内部强行分化出一股新力量为高殷所操控,继而利用他们“衣锦还乡”、迫切报复以往被歧视压迫的复仇欲望为驱动力,反过来对佛教内部的保守势力进行征讨!
如此一来,就等于用佛教自己的矛来攻击自己的盾!
所谓二鬼子比异族更可恨,就是这个道理,如何对守旧顽固派能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新兴阶级可比高殷明白多了;
高殷只要在其中稍微推波助澜,就能让他们主动破坏掉原先的寺庙经济格局,建立起对自身有利的讼寺事务市场。
甚至高殷都不是要彻底取缔寺庙经济、让它成为历史,而是破坏现在的利益分配,让新人上桌,等这些讼棍……啊不法师年老以后,自然可以留驻在自己的讼寺内颐养天年,或去各大高氏宗室所掌控的顶级寺庙内担任大法师,乃至成为官府的法律顾问,从民间诉讼参与到各级官府、官员之间的争端,既能扩散他们自身的影响力、成就大师的地位,还能成为皇权根植于各衙署部门的眼线——毕竟这种官员之间的不满和互动,总是要记录在册,入档成案的嘛。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
再通过高殷自己和文林馆的待诏文士们创作一批类似《狄公案》、《李公案》、《刘公案》之类的平断冤狱,惩办贪官污吏地痞恶霸的推理话本,培养民间对知法守法、依法行事的爱好,塑造他们对国家法度的信赖和恐惧,就能在无形中使齐律深入朝野人心。
而这就间接抬高了高殷和他所精选的这批小寺做题家的地位,这和当初开办武会、招募河北士族豪强以及旧洛宿卫作为自身新班底是一样的,都是汲取在社会中处于劣势、郁郁不得志而又有潜力的底层阶级,以才能作为选拔标准,使他们能够迅速完成阶级跨越,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高殷连他们的官面称呼都想好了,既然是修习律法的僧人,就叫“法师”好了。
再允许他们在各地建立类似律师事务所的“讼寺”,专门负责诉讼事务,有执业资格的法师们就可以在收取高额诉讼费的同时,与当地士绅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这种诱惑是法师们根本无法拒绝的。
而这种迅速的攀升必定会引起僧众内部的警觉和抵触情绪,然而由于高殷并不是缩减僧寺编制,相反还是扩张,如果要表现出不满,他们就必须拿出一些适当的理由来;
可高殷并没有限制他们的徒子徒孙参加考试成为法师,而且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开放了僧人参与政治以及部分地方实务管理的权限,士大夫团体只会更加反对,高僧们反而要保护这条皇帝“脑抽”才愿意开放的政治快速通道,让僧人的力量更加壮大,在朝堂上占据席位,正式上桌。
而作为从题山律海中卷上来的精英,法师们首要感谢的就是给予这条通道、并持续重用他们的权力来源,也就是至尊本人,毕竟没有皇权的开恩和推进,他们就没有上升通道以翻身,行于这条路,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天子门生,高殷有了新力量可支配,而他们则与有荣焉,甘为帝王所驱驰!
由此,法师们便会发自内心地推崇转轮圣王的高贵地位,并站在至尊的角度为他调整法律框架,使得齐国的法律制度能不断适配新环境新时代的皇权需求,从而保护他们通过皇权力量所获得的法体权益。
这就等于豢养了一批才学出众、精通辩论、同时精通人性黑暗面的高级讲师,在朝则为皇帝的流氓律师团,在野则为月光王者的红衣主教,奔波各地宣传皇权与法律的教义,在佛教内部强行分化出一股新力量为高殷所操控,继而利用他们“衣锦还乡”、迫切报复以往被歧视压迫的复仇欲望为驱动力,反过来对佛教内部的保守势力进行征讨!
如此一来,就等于用佛教自己的矛来攻击自己的盾!
所谓二鬼子比异族更可恨,就是这个道理,如何对守旧顽固派能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新兴阶级可比高殷明白多了;
高殷只要在其中稍微推波助澜,就能让他们主动破坏掉原先的寺庙经济格局,建立起对自身有利的讼寺事务市场。
甚至高殷都不是要彻底取缔寺庙经济、让它成为历史,而是破坏现在的利益分配,让新人上桌,等这些讼棍……啊不法师年老以后,自然可以留驻在自己的讼寺内颐养天年,或去各大高氏宗室所掌控的顶级寺庙内担任大法师,乃至成为官府的法律顾问,从民间诉讼参与到各级官府、官员之间的争端,既能扩散他们自身的影响力、成就大师的地位,还能成为皇权根植于各衙署部门的眼线——毕竟这种官员之间的不满和互动,总是要记录在册,入档成案的嘛。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