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国出品,真是精品啊。”
齐骑感慨了一声,至尊命人在天工阁研究的新式兵刃实在是锋利无比,他们是第一批幸运儿,在试用过后,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战斗力将会得到多大的提升。
怀着对至尊的敬意,宿铁刀再次挥舞,斩掉眼前敌人的首级,他吓傻了,甚至没有发出哀嚎,似乎是在自己出刀之前他就已经死去。
真无聊。
寒风从眼眶的空处侵入身体,这对齐骑来说,比库莫奚人的威胁更大,毕竟冷是实实在在的。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那就是举刀、用力,劈砍在敌人的身上,于是库莫奚人纷纷被斩于马下,贡献出他们的热血,在这乱世的土地上留下最后一点痕迹。
这支齐军则安然无恙,别说死人了,他们甚至都没有受伤。
该死,他们怎会这么厉害?
“驱车挡住他们!”那律急坏了:“放箭!射他们的眼睛!”
这没多大用。中原毕竟是丰沃之地,否则库莫奚也不会南下劫掠,而幽州的财富与冀州、河南、青徐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整个天下都比不上齐国的资粮,何况是库莫奚人呢?
而只要国家正常的将资粮拿来武装军队,那一支标准的中原军队,就能将这些北狄蛮子杀得片甲不留。
库莫奚人的射术或许不错,但齐兵的装备更好,而且射术比起他们来,更是炉火纯青。
“听说五百年前的汉朝,是一个汉兵能杀五个胡人来着?”
在战阵冲杀之余,有两名齐骑甚至还有闲心聊天:“不知道我们能杀几个,应该比汉兵强吧。”
“肯定比他们强!”另一名齐骑斩死一名敌人,骄傲道:“我一个人就能杀百胡,要我说,百名汉兵,都不如一名百保鲜卑!”
“哈哈哈!”周围的同伴都笑了起来,“正是,我们可是百保鲜卑!”
“小声些!至尊听了,还不得让你吃鞭子!”
有听得懂中原话的库莫奚人向后方传话:“俟斤!这一支部队,是百保鲜卑!”
“什么?!”
那律大惊失色,百保鲜卑的威名,他们是知道的。
只要一千人,就能尽灭自己的部族!
“快、快逃!”那律哽咽着挤出这句话语,彻底放弃反打的心思,心中只希望其他部落的同胞能快些过来救援。
然而若是能放他们走,那百保鲜卑这个名号就不用留了。
那律也是战场上的熟客,历经死神的多次招待,知道这时候转身逃窜,只会成为敌人箭下的亡魂,要留人殿后,同时边打边逃,拖延他们的步伐。
自具装甲骑的两翼冲出来小股轻骑,他们背着弓箭,手中的宿铁刀在地面划出轨迹,整个人低伏在马身上,快速的朝着前方突袭。
库莫奚人心下一恨,将奚车抛下,朝着这些轻骑兵撞去,被他们轻巧的绕开,自车中跌落出的碍事的妇孺也被他们用宿铁刀轻轻拨开,至于是完好无损,还是拨弄成两段三段,他们不关心,重要的是不能放跑了贼首。
殿后的库莫奚人大惊失色,用奚车好歹能拖延一下身穿重甲的具装甲骑们,但对这些轻骑兵完全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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